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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构建“两枢两特一专”国际货运机场体系

发布时间:2024-08-14 13:55:29 中国交通报

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成航空服务全省覆盖、航线网络全球通达、空港枢纽多式便捷、航空产业高能集聚、低空经济先行引领、行业治理顺畅高效的高水平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根据《意见》,浙江将构建“两枢纽(杭州机场、宁波机场)、两特色(温州机场、义乌机场)、一专业(嘉兴南湖机场)”国际航空货运机场体系,加强国际航空物流网络与产业链协同,建立航空物流供需对接机制;引导支持航空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抱团出海,共建海外货站、转运中心、境外经贸合作区,打造全球72小时航空物流骨干网络。

《意见》明确,打造现代化航空产业集群,优化临空产业布局,以杭州、宁波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为核心,联动嘉兴、绍兴,辐射台州,打造环杭州湾临空经济带,建设温州、嘉兴、金义省级临空经济区;打造集研制生产、实验试飞、运营服务等于一体的台州通用航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在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方面,浙江将统筹推进低空新基建建设,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全面布局无人机起降场、测试场、智能基站等设施;布设低空通信、监视、导航、气象等设施,构建全省一体化的低空数字底座,建设低空运行与监管服务平台,打造集智能感知、监视、管控于一体的低空智联网;分层划设低空航路航线,满足有人机、无人机试验飞行和常态化运营需求;建立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盘活低空空域资源,提高低空空域使用效率;建立低空政务服务体系,构建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低空运行监管与服务机制。

为支持相关产业发展,《意见》还提出配套“一揽子”要素保障政策措施,支持机场设施等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将低空新基建等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等;推动省属企业组建市场化航空产业发展基金、省低空产业发展平台等,引导国有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低空经济、临空经济、航空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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