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联系着千家万户,对人们生活方式、商业模式改变很大,今后还具有很大发展空间。2015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业务收入完成2760亿元,比五年前分别增长7.8倍和3.8倍,五年新增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但也存在行业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基础设施滞后、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完善快递业治理体系。1月21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问题协商座谈。中国网中国政协特编载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林业厅巡视员吴鸿的发言文章,全文如下。
为破解“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难题,对《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四点建议:
一、第三十条“快递车辆运输、通行便利”的规定太原则,应由交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快递行业主管机构,广泛征求生产企业及快递行业的意见,尽快出台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电动三轮车标准和管理规范。同时,结合标准出台相应的认证体系,对生产企业和电动三轮车进行认证,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统一标识,并给予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权益。
二、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扶持办法,对物流快递公司按规定改造末端配送车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补贴。
三、针对第六章监督管理,鼓励企业为专用电动三轮车安装智能终端设备,对电动三轮车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末端配送物联网的建设。
四、对第三十一条“投递便利”,构建共同配送模式,在同一区域内建立起面向不同快递企业和电商配送的平台,投资共建一个配送网点,不同的快递公司和电商配送部门可以将包裹送到共同配送网点进行集中分拣、储存和配送,可有效减少各快递公司在同一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往来配送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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