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1 08:59:00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切实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关于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吴晓华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2021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重点组织落实的8个方面19项降成本重点任务,这是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
一、准确把握降成本的科学内涵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振兴实体经济是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实体经济成本问题已成为影响到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其内涵是让利实体经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推动技术进步。
一是让利实体经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就是向实体经济、向企业让利,进一步提升其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让广大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降成本政策实实在在的优惠。降低税费负担是政府向企业让利,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降低融资成本是金融部门向实体经济让利,有效提升金融配置资源的效率,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降低用电成本是电力企业向用电企业让利,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增加企业经营效益。
二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按照交易范围和主体可以分为市场型交易成本、管理型交易成本、行政型交易成本。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等改革,都可以降低行政型交易成本。加快建立竞争性要素市场和现代流通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履约监督机制,都可以降低市场型交易成本。深化国企改革、完善竞争政策体系,都可以减少市场型和管理型交易成本。
三是推动技术进步。近年来,引进技术对我国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逐步衰减,国内自主研发的作用日益上升,降成本政策为企业增加了利润,而多增的利润中相当一部分被企业用于技术研发,为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空间,有效促进了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提升。
二、深入贯彻降成本的总体要求
企业成本构成的复杂性和差异性,以及降成本涉及因素的系统性和关联性,决定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按照降成本总体要求,稳步推进。
一是理顺关系,重点突破。既要全面深入分析影响企业成本的各种因素,加快理顺各方面的成本利润和收入分配关系等长期矛盾;也要抓住当前税费和融资成本占企业成本较高的主要矛盾,推动政府让利于企业、金融部门让利于实体经济。
二是市场决定,政府推动。既要充分认识到成本是否合理主要是市场决定的,一些成本如人工成本、环境治理成本上升是必然趋势;也要树立“放水养鱼”理念,推动政府部门放权让利,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政策引导,企业主导。既要加快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也要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工艺和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是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既要依据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下降的空间分布和时间特征,加快引导税费、融资、社保缴费等成本较快下降;也要加快推进财税、金融、社保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体制机制矛盾。
五是分类施策,纵横联动。既要抓住影响企业成本的政策性、制度性因素统一出台政策;也要结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及不同成本的属性特征,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三、抓实抓细降成本各项重点任务
201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了一大批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降成本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相关部门将继续着力推动一系列新的降成本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继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进一步优化减税政策,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规范降低重点领域涉企收费,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红利,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搞集中清欠税收、乱收费削减政策红利,持续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
二是降低融资、人工、用能、土地等要素成本。深化金融让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优化企业金融服务。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延续部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成本,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三是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施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有效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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