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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两段准入”实现进口货物快速提离

发布时间:2020-12-09 14:54:09 海关总署

近日,一批进口铁矿石从烟台港西港区通关放行,这批矿砂货值4700余万美元,通过海关“两段准入”监管模式,实现了当天申报当天放行。

据了解,铁矿石属于大宗散货,以往该类货物入境时需要在进境口岸完成所有查验程序后才能提离,滞港时间相对较长。但在“两段准入”模式下,企业在海关取样后,就可将货物提离至仓库,待确认检验检疫合格,办结相关手续后,即可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这种新模式可以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便捷通关流程,缩短货物口岸滞港时间,降低通关成本。

“我们粗略算了笔账,实施新的模式后,仅此一项每批货物我们可以缩短通关时间7天,节省费用50余万元人民币,每年可节省费用1300万元人民币。”中创物流(烟台)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王萍表示,企业采取“两段准入”模式后,在申报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类别自主选择“转场查验”或者“合并查验”,大大增加了企业通关选择的机动性。

“这是在前期‘先放后检’改革措施基础上,海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烟台海关驻港口办事处综合科周先雁说,“两段准入”叠加“两步申报”可以使进口原油、矿石等大宗商品在进行必要的查验及抽样后马上提离港口,实现快速验放。

作为“两段准入”改革模式的试点海关,在以往“两步申报”“两轮驱动”等改革试点措施基础上,烟台海关已取得了进一步工作成效。新模式实施1个月来,烟台海关共通过“两段准入”验放6批、重量39万吨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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