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9 11:11:48 中国交通新闻网
交通运输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近年来,浙江交通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始终把信用交通建设,作为打造人民满意交通的必然要求,作为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作为服务“重要窗口”、建设交通强省的基础保障。全力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重点要在建体系、搭平台、强应用上下功夫,努力为全国信用交通建设贡献“浙江方案”。
一是注重系统谋划,着力健全统筹推进体系。浙江交通把强化顶层设计、健全统筹机制作为首要任务,厅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信用交通省”创建领导小组,构建省市县和多部门联动机制,研究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实现项目化、成体系推进。聚焦标准统一、衔接融合,制定信用建设专项管理办法,编制工程建设、港口水运、道路运输、公路养护等实施细则,形成“1+N”制度体系。加强法治保障,出台《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修订《浙江省公路条例》,将信用监管要求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
二是注重数字赋能,着力建设智慧监管体系。浙江交通坚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建立数字化信用监管平台,整合交通领域信用信息资源,推动形成“一个平台、一套标准、一体监管”。以危化品运输、建设工程、公路治超等为重点,联动专业领域数字化平台,进一步丰富信用评价功能。建成交通工程管理“云平台”,对市场主体准入资质、经营情况、违法失信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实现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打造危化品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追溯全程智控,与信用评价有机衔接。加强与浙江省信用中心数据协同,完善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间的互联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
三是注重实绩实效,着力完善奖惩应用体系。浙江交通坚持信用建设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对规范守信的企业,按照“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审批、优先办理服务,省本级75个事项中近90%实现容缺受理,平均时间较以往压缩80%以上。特别是疫情期间,浙江交通开通“浙里办”交通服务专区,实施信用承诺办证,有力保障应急物资供给。对失信行为从严惩戒,重点创新信用治超模式,通过违法失信清单、非现场执法、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等措施,实现超限超载率显著下降。实施道路危货企业三色动态评价,严厉打击违法失信企业,累计约谈、整顿及淘汰注销企业超400家。针对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等行为,探索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全力净化市场环境。
下一步,浙江交通将紧扣治理现代化要求,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纵深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探索构建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加快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努力当好“重要窗口”建设先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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