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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大省陷“水困局”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1-29 09:05:12 现代物流报

钢铁大省与缺水大省相遇,2016年,一场因税收制度变革带来的用水理念与发展方式的转型席卷燕赵大地。今年7月1日,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实行水资源税改革。截至今年10月15日, 用水大户钢铁行业纳入水资源税管理的888户纳税人申报缴纳1.08亿元,缴纳税额位居各行业之首。

水资源费改税后,钢铁等高耗水企业水资源利用成本增加,迫使相关企业调整生产方式,节约、集约用水。尽管水资源费改税当前仅在河北试点,但其对河北钢铁产业、经济及水资源税未来发展的影响,倍受关注。

钢铁大省陷“水困局”怎么办?

钢铁大省陷入“水困局”

在河北省率先试行水资源税改革绝非偶然。

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缺水省份,河北是全国唯一没有大江大河流经的省份,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0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值的1/7,不及国际公认缺水标准(人均1000立方米)的1/3,甚至比不上中东和北非地区。由于水资源匮乏,河北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长期依靠超采地下水维持,年均超采量达50亿立方米,平原超采区面积达到6.7万平方公里,超采量和超采面积均达到全国的1/3,是全国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生态和地质灾害问题。

在水资源稀缺的同时,高耗水的钢铁工业一直是河北省的支柱产业。

根据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报告,2015年,河北省分别生产粗钢、钢材和生铁1.88亿吨、2.52亿吨和1.73亿吨,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23.13%、21.30%和24.50%;钢铁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924.73亿元、利税554.71亿元和利润总额299.70亿元;钢铁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和利润总额占全省工业的比重分别为26.01%、15.12%和13.74%。

然而,近年来,大而不强、产能过剩一直是困扰河北钢铁的“顽疾”,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也给包括水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带来巨大压力。

尽管随着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深入以及环保约束力度的加大,众多钢铁企业在节能环保等方面投入较大,吨钢用水量不断下降,但从我国重点钢铁企业耗水情况看,每吨钢仍需消耗3吨左右的水,“用水大户”名副其实。

以2014年为例,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总量为22.24亿立方米,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水量为5.95亿立方米,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总量的26.75%。

如今,当全球经济放缓以及市场供求关系发生根本变化时,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愈发突出,如何在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实现和谐已成为河北省面临的一大课题。

按照河北省节约用水规划,到2020年全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220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工业用水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十三五”末,河北钢铁、造纸和火力发电等高耗水行业单位产品取新水(自来水或地下水)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日前,河北已出台实施了包括水耗在内的环保、能耗、质量、技术和安全等六类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倒逼钢铁过剩产能退出,促进钢铁行业提质增效。

在此背景下试行的水资源税改革,无论对于破解河北“水困局”,还是促进钢铁等传统行业升级“瘦身”,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财税法研究室负责人张熙政表示,从长远来看,水资源费改税不仅能充分运用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会促使耗水企业加快节能降耗、产业升级的步伐,有助于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费改税钢企谋转型

对于钢铁重镇唐山而言,钢铁行业不仅是“用水大户”集中区,也是水资源税征管的重中之重。

“我们公司生产用水40%来自地表取用水,60%来自回收利用的废水,由于取用的地表水纳税额较之水资源费没有太大变化,企业所受影响不大。”位于唐山遵化的港陆钢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陈海春介绍。

据了解,河北水资源税改革采用费改税方式。对于取用地表水的企业而言,缴纳的水资源税与费相比基本不变。对于主要取用地下水的企业而言,用水负担或将成倍增加。“抑制地下水超采是此次水资源税改革的重要政策目标之一。”河北省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改革政策设计,通过提高地下水税额标准,加大对取用地下水企业的征管力度,来引导企业调整用水结构,少用稀缺的地下水,尽量使用地表水。”

据测算,改革后每立方米水资源税的平均税额,地表水为0.3元,地下水为1.23元;地下水又区分非超采区、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平均税额依次为1.42元、2.01元和3.54元。从平均税额看,地下水是地表水的4.1倍;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是非超采区的2.5倍,是地表水的11.8倍。较大的税额差有利于引导企业及时调整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

工业重镇唐山市丰南区属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一直面临着水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的双重难题。坐落在丰南区的唐山市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用水部分取自地下,水资源费改税后,适用的税额标准由原来的收费标准每立方米1.4元提高到4.2元,提高了2倍。“税负的变化对我们的影响很大,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取用地下水。”国丰钢铁财务部部长候先生介绍说,今年,该公司已投资2.32亿元,对污水处理厂等节能环保项目升级改造,力争实现地下水零开采。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钢铁企业中,87%有取用地下水行为。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河北省钢铁行业销售利润率为3.02%,全国重点钢铁企业销售利润率仅为0.97%。“较低的行业利润率以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钢铁企业对任何影响生产成本的因素都格外敏感,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也得以更充分的发挥。”上述河北省地税局工作人员说。

截至今年10月底,河北省纳入水资源税管理的888户钢铁行业纳税人中,774户纳税人取用地下水,占比87%;水资源税收0.99亿元,占钢铁行业全部水资源税收入的91.67%。钢铁行业累计申报缴纳水资源税1.08亿元,缴纳税额位居各行业之首。

地下水使用成本的提高,促使企业取用地下水不再“任性”,节能节水则可以让企业畅享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

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是一家国有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为节约用水,他们将水井全部关闭,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工业水源全部取自城市中水,并投入3.2亿元高标准建设了华北最大的水处理中心,现年节约新水1460万吨,水综合利用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水资源税改革后,由于无取用地下水(地表水)行为,他们成为一家非水资源税纳税企业,按2015年数据计算,可免缴水资源税3000多万元,收获了不小的节水红利。

中水一般指再生水,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有益使用的水。《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地下咸水、微咸水和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

目前,受生产规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钢铁企业的生产用水来源以及工序水耗、吨钢新水消耗量等方面的差异较大,通过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升级改造,钢铁行业仍有较大节水空间。

集约用水企业在行动

水资源税改革在河北实施4个多月,水资源税抑制地下水超采的调控作用初步显现。众多钢铁企业在调整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方面逐渐“马力全开”,经历着由“用水大户”向“节水标兵”的转变。

“在地税局组织的水资源税培训中,我们知道了使用中水的优惠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引进节能环保设备,最大限度节约水资源。”廊坊市前进钢铁集团财务负责人姚强说。

事实上,前进钢铁早在2009年就开始了水资源循环利用。从去年取用水情况看,前进钢铁全年用水1178万立方米,其中地下取用水量18万立方米,不到企业用水量的2%,而其投资建设的废水深度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与雨水回收工程实现了1160万立方米中水与雨水回用,大大降低了新水消耗,按每立方米2.8元的税额标准计算,可少缴水资源税3248万元,实实在在地尝到了集约用水带来的“甜头”。

记者在唐山、廊坊等地走访发现,加大节能环保设施投入力度、保护水资源税已成为众多钢铁企业的共识。“节水设备看起来一次性投入较多,但长远看来企业的受益更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这笔投入值!”霸州市地税局税政法规科工作人员潘智学说。

“节约用水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更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我们愿意当节能节水的排头兵。”港陆钢铁动力厂厂长张连成介绍说,目前,公司正与相关企业接洽,对生产设备升级改造,进一步减少各生产环节对水资源的消耗,同时将投入600多万元更换超滤膜、反渗透膜等现有污水处理设备。

在保定市涞源县,奥宇公司(炼钢企业)财务部部长宋学虎说:“水资源税开征以来,我们这些高耗水企业的成本明显增加了,为了降低成本,我们正在对现有设备升级改造,节约一点是一点。”

据悉,目前涞源县5户重点钢铁企业都升级改造了生产设备,铁矿采选企业普遍采用尾矿回水技术,关停地下水水井,预计下半年可节约地下水48万立方米。

除“硬件升级”外,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还将节水降耗的着力点放在内部管理上。

九江线材在成本管理方面,主动加大水、电等能耗的权重,按实际取用成本的2倍进行内部考核,一旦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对第一责任人予以罚款等惩戒。目前,通过严格制度管理、加强污水循环利用等多重手段,九江线材的吨钢消耗新水量已由2015年的2.4立方米降至2.05立方米,远低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中规定的3.8立方米的标准。“有成本管理优势,有产品质量优势,才会有市场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日趋激烈的钢铁行业站稳脚跟。”九江线材总经理助理杨秀如是说。

钢铁企业成本是升是降?

水资源费改税,最大的关注点之一无疑是改革后企业的成本变化。

针对水资源税试点启动,记者采访了河北省多家钢铁企业,发现对于相关改革是否会带来成本的增加,企业表面上似乎并不太敏感,其理由是多数都采用了政策鼓励的再生水。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鉴于各地区存在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此次改革由中央统一规定矿产品的税率幅度,在此范围内,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改革前后税费平移原则,并根据资源禀赋、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主要应税产品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这样就扩大了省级政府的税权。

据了解,此次水资源税改革将稳定水资源税负担,使普通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农业生产用水负担水平不变,企业正常用水(未超过计划取水量、取水结构合理)负担水平不变。

但对于高耗水行业而言,负担或将明显增加。河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赵建国介绍,此次改革将通过水资源费改税的方式进行,避免税费重复征收,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对于河北省的高耗水企业来说,只有向节能化方向转型,才能减少企业成本。

2014年后,河北省地下水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9元提高到1.5元,地表水由0.31元提高到0.4元。这与此次税改制定的最低税额标准已经取得一致。

钢铁是河北省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水资源费改税后,河北钢铁企业又将面临怎样的成本变化呢?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家河北省内钢企,他们的答复基本是:改革后不会对企业成本带来太大影响,因为企业使用的是中水。《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要求,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

但是,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告诉记者,中国钢铁行业中,部分企业使用的是中水,绝大多数企业仍是使用新水,生产一吨钢大概需要消耗3吨左右的新水,改革后钢铁企业成本是增加还是减少,需要对比税率。“我们希望通过资源税来改变企业的行为或产业结构。”发改委能源中心研究员姜克隽说,不能因为改革可能会对高耗能企业的成本产生影响就不推进改革,实施资源税的目的本身就是要限制高耗能的企业生产,就是要倒逼这类企业转型发展。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一些地区已走在前头。如河北廊坊从2014年开始,设区市直取地表水由0.40元/立方米调整为0.50元/立方米;自备井水、地热水、由1.3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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