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专区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联合会快讯 > 会议会展 > 正文

关于召开2023年(第20次)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联合推进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10:55:38 中物联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

物联园区字【2023】18号

关于召开2023年(第20次)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联合推进会的通知

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会员单位、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单位、示范物流园区运营单位,各地物流园区(基地、中心、陆港):

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创立的“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经过20年打造,已成为同行业交流研讨发展情况与问题、趋势与对策,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相关规划与政策的年度工作例会。

今年,是中国式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启航的一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将“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程”作为“1号工程”。目前,前四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取得初步成效,2023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第四批示范物流园区评选结果即将公示。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迎来重大政策利好,物流枢纽和园区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为贯彻新发展格局下的国家规划与政策,交流新理念、新模式,研判新形势、新对策,联合相关各方创造业务协同、互联成网、合作共赢的机会,共同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及各地物流园区高质量发展,我们决定召开2023年(第20次)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联合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6日(周三)报到,27-28日开会。

报到地点:河南省黄河迎宾馆(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1号,电话:0371-66778888)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政府部门领导通报国家物流枢纽、示范物流园区评审认定及布局建设工作最新进展情况,通报解读《“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提出总体贯彻要求。

(二)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创新发展报告(2022)》《第六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调查报告》。

(三)组织召开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理事会、联盟联络员工作会。

(四)请业内知名专家围绕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等热点问题做专题讲座。

(五)请国家物流枢纽、示范物流园区、全国知名网络化经营大型物流企业等高管分享物流节点与网络建设、模式和技术创新经验及合作意向。

(六)组织专题分论坛。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题分论坛,欢迎参会单位按照枢纽及园区所在地区、类型等,根据企业需求,确定主题,提出申办意向。欢迎参会代表就分论坛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七)组织物流园区展示交流、项目对接。

三、参会人员

(一)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主体单位代表;

(二)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会员单位代表;

(三)示范物流园区单位代表;

(四)各地物流园区管委会(基地、中心、公路港、陆港、无水港、保税物流中心等)及入驻企业代表;

(五)各类物流企业,物流教学、研究、投资咨询单位和物流地产商、园区设备供应商代表;

(六)欢迎各地发展改革委等政府物流工作相关部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政府领导及行业协会组团参加。

四、会议联络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

于雪姣18610081151  宫士博18604112939  杨宏燕13810445663

陈  凯18811446270  郑  伟15611027265  黄  萍13301381866

邮  箱:CFLPYQ@vip.163.com

相关会议信息请扫码关注“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公众号。

附件:

1. 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情况简介

2. 参会指南

3. 报名回执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23年2月20日

附件下载:

1、关于召开2023年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联合推进会的通知.pdf

2、会议附件.docx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