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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联提出《关于物流园区复工复产的情况反映和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0-02-19 09:07:03 中物联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宣传组

2月17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经过深入调研,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物流园区复工复产的情况反映和政策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就当前各类物流园区复工复产情况做了反映,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六条政策建议。

据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调查,除依托于铁路、机场的个别物流园区及大型快递企业的分拨转运中心外,仓储类园区开工率约为40%左右,依托于公路的运输服务型物流园区开工率不足5%,有的虽然勉强开门但业务基本停顿。往年正月十五前后,此类园区陆续开业运营,而今年到正月二十二(2月15日),整车运输恢复率仅为20%左右,零担运输基本处于停业状态。相比较而言,国企、央企所属园区开工率好于同行业,示范物流园区开工状况好于一般园区。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月17日,56家示范物流园区中已有49家开工运营,占示范物流园区总数的87.5%。已经复工的园区中,园区内进驻企业开工比例的中位数约为40%左右,有14个物流园区达60%以上。

《建议》分析了当前物流园区复工复产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复工审批复杂;二是防护用品短缺;三是员工返岗受阻;四是道路运输不畅;五是运营成本高企;六是亏损风险加大。据调查,如果三月或四月起可以恢复正常经营,预计对示范物流园区上半年营业收入的影响平均在40%左右,影响利润约为60%上下。民营中小型公路运输服务类园区更是难以为继。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加强统筹,突出重点。把物流业作为优先复工复产的重点行业,把国家物流枢纽、示范物流园区作为关键环节,把为民生服务类、医疗物资保障类、服务制造业类、农资和农产品等的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作为重点支持领域。

二是区别对待,精准施策。对湖北省等重点疫区可以在物流园区、公路服务区设立中转调运站,外地车辆和人员不下高速、不进城区,卸货后立即返程,经检测后不采取隔离措施。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一禁了之,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物流运行的影响。

三是支持返岗,鼓励复工。对于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以外的务工人员,除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测外,取消提供健康证明和隔离的要求。持有A照或者B照的卡车司机,可由其单位或者委托单位出具召回函,当地县市发放通行证,两地政府联手保证优先放行。做好返程人员的运输组织工作,对于返程后经各地卫健部门认定无需隔离的人员允许直接上岗。

四是令行禁止,保通保畅。严格执行国务院“五个严禁”政策措施,对未经批准,擅自阻断交通、设卡拦截、违规限制货车正常通行等违法行为纳入问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建议除湖北省外,疫情较轻的省份尽快全面取消路控和货物通行证管理,做好高速公路车辆免费通行服务工作。

五是多措并举,援企稳岗。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措施,研究出台减免或缓交上半年物流园区和企业所得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援企财税政策。建议2020年减免缓物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园区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提供普惠金融业务,延期还贷、财政贴息。鼓励政府主导的物流园区、货运场站减免疫情期间货运车辆停车费和仓库、营业用房的租金。减免物流园区新建和改造基本建设项目相关规费。

六是部门联动,优化服务。在各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物流行业复工复产保障小组,加强各部门联动,提供“一站式”服务。除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外,将物流园区和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制改为报备制,由物流园区运营主体单位(企业或管委会)签订承诺书后自行复工复产,政府部门做好督导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和企业的优势,及时了解和反映物流园区复工复产遇到的突出问题,向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反馈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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