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地方物流 > 正文

【浙江】施行海船多证联办改革助企减负

发布时间:2024-05-07 09:45:48 中国交通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浙江海事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和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在内河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编制印发全省海船跨部门多证联办实施通告和办理指南,开展海船多证联办改革,解决沿海船舶证书办证慢、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

此次改革打破审批结果互为前置的限制,实行海事“一窗受理”,交通运输、船检、金融监管等部门高效运转、并联审批的新模式。在多证联办模式下,申请人可以同步向交通运输、海事、船检等部门申请检验发证和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等证书。在系统数据共享受限的条件下,交通运输、海事通过工作群共享船舶信息和办理进度,无需企业来回折返,大大减轻企业负担。

浙江将对航运企业信用好的申请人实施“容缺受理”,申请人持海事管理机构出具的多证联办服务收存单,申请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危险品船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仅需承诺领证时补齐容缺证书,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双方同步办理。多证联办申请人在申请同一船舶的多个证书时,可以改变逐项按序申请、按序审批的模式,实现同时申请、同时收存、同步审核,实现“一表申请、多证联办”。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改变办证必须停航的传统做法,允许船舶在办证期间继续持有效的原船舶检验证书和国籍证书航行,并由交通运输部门配发短期营运证,全国范围内转籍到浙江的海船均可实现“不停航通办”。

“改革后,办证材料预计可瘦身5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80%以上,实现企业船户办证从多头多次跑到一次通办的转变。”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每年可为1000多艘海船提供多证联办服务,平均办证时间由30天缩短至3天,为水运企业节约成本超30亿元。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