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4 10:43:24 人民日报
“一单制”“一箱制”模式是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的抓手之一。加快推进其发展,需在信息共享、规则衔接等方面统筹发力
交通运输部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28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开通多式联运示范线路,去年共完成集装箱多式联运量约720万标箱,与公路运输相比,降低物流成本超100亿元,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好“一单制”“一箱制”试点。
近年来,具有产业链条长、资源利用率高、综合效益好等优势的多式联运,在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一体化运输的“一单制”,以及集装箱运输一箱到底的“一箱制”服务模式,因其便利性受到诸多企业青睐。
笔者发现,在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的过程中,仍存在不同运输方式间单证多次填报、集装箱中途倒箱换装等痛点堵点,需在信息共享、规则衔接等方面统筹发力、加快推进。
打通壁垒,信息互联共享是关键。多式联运涉及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类企业,由于联运各方共享信息意愿不强、跨方式信息传输机制不完善等痛点,货物交接、单证转换的时间占多式联运总时间的15%—30%。在浙江宁波,舟山港集团针对这些痛点与多家主流船公司签订海铁联运全程运输协议,将不同运输方式的信息数据集成整合到“渝甬通道”运营平台上,实现海铁联运“一单制”服务,运输效率大幅提升。
完善衔接,标准规则协同是支撑。在多式联运过程中,铁路运输、道路运输和海运有不同的装载要求、操作流程等规则。12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的《多式联运货物分类与代码》和《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两项国家标准实施,前者从国家层面系统推进我国运输货物分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后者则能确保运载单元标识的唯一性,进一步推动了标准规则的衔接。
“一单制”“一箱制”是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的抓手之一。随着信息互联共享、标准规则协同的不断推进,“一单制”“一箱制”将进一步释放多式联运的巨大潜力,助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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