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4 09:45:51 中国交通新闻网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叠加集成国家、省市各级以及各领域扶持政策,统筹利用资金奖补、用地保障、通行管控等多种支持手段,提供全方位、全要素支持引导,着力构建“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现代物流体系。
《政策措施》围绕提升枢纽能级、拓展通道能力、强化产业物流质效、完善民生物流品质、提升主体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支撑等8个方面提出支持措施,明确牵头和责任单位,形成44项责任清单,便于政策落实。
《政策措施》明确,重点支持“五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等国家级枢纽建设,提升物流枢纽服务能级;围绕汽车、光电子信息、服装等重点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服务平台,引导物流企业深化合作、集聚发展。
《政策措施》提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强化地方资金配套,积极吸引头部企业,提升物流主体竞争实力,对新引进并达到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大型物流、货运代理和供应链头部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给予200万元至4000万元奖励补贴。
对标借鉴深圳、广州、成都、重庆等同类城市,《政策措施》要求统筹把握和调整优化,突出做优做强本土品牌,更聚焦全国物流50强和4A级以上企业。
武汉将对新入选全国物流50强的实施主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列入“五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实施主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入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中心)的实施主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入选并通过验收的国家、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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