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3-06-14 10:11:2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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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到,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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