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交通管控“七项禁令”
发布时间:2021-01-19 09:44:39 中国交通新闻网
![](http://static.chinawuliu.com.cn/cflp_static/img/precode.png)
1月17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管控“七项禁止措施”,包括禁止以硬隔离方式阻断国省道路、高速公路,禁止在国省道路市、县交界处重复设站检查,禁止对低风险地区车辆进行双向劝返,禁止阻塞高速公路出站口车辆通行,禁止要求应急物资运输和民生保障车辆办理本地通行证件,禁止车辆防疫检查措施层层加码。
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断国省道路、高速公路,已采取硬隔离方式阻断的,要立即予以撤除。在行政区域交界处设置检查站点的,要做到同一方向只设置一个检查站点,对重复设站检查,要立即进行撤并整合。保证来自低风险地区且符合防疫安全要求的车辆顺畅通行,及时增加人员、设备,增设检查车道,不得因检疫检查造成车辆拥堵至高速公路主线。
各检查站点要做到一次停车、同步检查、顺利通过,不得随意采取不给车辆加油、限制驾乘离车等不合理管控措施;确保持有全国统一《进出河北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顺畅通行,不得要求办理本地通行证件,并设置专用检查通道,保障应急物资运输和民生保障车辆优先快捷通过。
每日 推荐
- 激发内生动力 经济体制改革划定路线图
- 中共中央点题发展通航和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迎来黄金期
- 交通运输部与农发行、国开行、进出口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中国政府采购改革再升级
-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一图读懂
- 加大“两新”支持力度 扩内需再迎政策利好
- 物流企业数字化转型:精准匹配人车货 技术创新增效益
- 我国智能航运发展迅速 相继突破航行关键核心技术
-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
- 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