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1 09:56:59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记者 姚均芳)国家外汇管理局20日发布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以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更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外汇局将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业务,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跨境电商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
通知优化了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企业可为客户跨境代垫相关的仓储、物流、税费等。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以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
在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方面,通知提出,经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主体,银行可凭平台信息为其办理委托第三方报关的收结汇业务。为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通知规定,符合技术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通过具备审核交易电子信息能力的银行,为其服务的客户代办出口收汇手续。
通知还在便利企业远程办理外汇业务、优化小额交易涉外收付款申报、持续跟踪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等方面优化了政策。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通知优化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模式,扩大账户收支范围,推动更多业务网上办理,在降低市场主体综合成本的同时,将提升跨境结算效率。
每日 推荐
- 今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的投资补助资金带动总投资超1万亿元——大规模设备更新带来什么
- 中国—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助力中国医药“走出去”
- 多家国际寄递企业公布2025年业务旺季收费标准
- 长沙首条电煤“铁水联运”专列首发 助力物流降本增效
- 两部门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 服贸会海关通关服务保障工作启动
-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合作平台揭牌成立
- 深莞携手推动数字城市联合创新 打造大湾区数字化发展新引擎
-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声明》
- 两部门明确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的相关税收政策
- 闽鄂深化港航物流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