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1 11:40:58 新湖南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0日讯(记者 陈新)为支持长沙市道路货运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网络货运业发展壮大,记者今天从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会同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发了《支持网络货运业发展的财税奖补政策实施办法》,支持长沙市网络货运经营企业规模化发展,提升货物运输组织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提升道路货运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服务货运物流畅通和稳岗经济发展大局。
《办法》规定,支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开展代开增值税发票试点。指导企业申报和获得“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根据企业网络货运经营业务实缴税收规模情况,实施奖励,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同时,支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代缴税收。为网络货运经营企业提供实际货物运输服务的会员(小规模纳税人),鼓励网络货运经营企业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运输业务增值税,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并据以抵扣相应运输业务的进项税额。根据代缴税收情况,实施奖励,支持小规模货运经营业户稳定发展。
另外,《办法》支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规模化发展。针对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资质的原部省“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等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针对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经年度考核合格,且综合监测评估排名进入国家、省、市前列的,给予5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
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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