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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18 15:29:33 国家邮政局

2019年9月4日,国家邮政局发布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为便于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更好理解相关要求,做好宣贯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邮政业保持高速发展,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便民利商作用日益显现。但同时,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因素也日益增多。特别是寄递过程中人、车、物、资金、信息等多流合一、全程全网的运作模式;快递加盟模式导致总部企业与加盟企业存在法律责任不清和安全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给行业安全风险防范带来极大挑战。编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能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健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总部对全网的统一管理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制定过程

2018年5月,国家邮政局正式启动规范编制,在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9年3月研究起草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初稿)》,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明确关键性问题规范要求。4月形成《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向局内各司室、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业内企业、行业协会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多次研讨,修改完善规范文本, 8月9日提交国家邮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和上位法,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从基础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服务安全等层面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安全生产制度与资金投入、各环节操作规范、风险管控与应急管理等领域的企业主体责任进行详细规范,涵盖8个方面内容,共计56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该部分对企业从事寄递活动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安全发展理念、法律法规及生产条件做出总体性、概括性要求,即规定了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门槛,又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方向。

(二)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该部分明确规定了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组织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并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出详细规定。要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要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续有效,覆盖企业安全生产的全环节、全对象、全生产周期,并施行动态管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对法律法规中要求企业制定,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确定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的12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处于管理自适应性的考虑,要求企业能够随时根据不断完善更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内部规定要求进行适时调整,以及时将国家的最新要求落实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形成动态更新管理机制。

(四)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投入,鉴于目前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较为薄弱,不清晰哪些可以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畴的实际问题,《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将10类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并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险缴纳做出明确要求。

(五)教育培训

对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制度建设、体系构建、档案记录做出明确要求,详细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长及达到的培训效果。针对相关方管理薄弱问题,对相关方的教育培训做出明确规定,使教育培训真正实现全覆盖。

(六)现场管理

主要包含生产场所安全化、设施设备管理、落实“三项制度”、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方管理、保障劳动安全等内容。

(七)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该部分内容主要聚焦企业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评估做出具体要求,防微杜渐,避免安全生产隐患的进一步扩大。

(八)应急管理

该部分对应急救援的保障机制、预案编制与演练、事故报告处理做出明确要求,使企业进一步明晰在事故发生前、中、后期应采取的措施和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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