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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 《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 促进智能交通 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5 10:17: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有利于方便旅客出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效率,也是培育交通发展新动能、提升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产业与交通融合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市场应用、基础条件、技术支撑、政策环境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制约,难以满足发展智能交通、培育新业态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5〕40号),促进交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交通智能化发展,全面提升质量效率,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旅客便捷出行、货物高效运输为导向,全面推进交通与互联网更加广泛、更深层次的融合,加快交通信息化、智能化进程,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效率效益,推动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国交通发展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发展,支撑引领。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提供多元化产品,更好满足多样化需求。以智能交通发展为引领,增强行业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业态和新模式。
——市场运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传统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积极性,鼓励通过资本运作、技术合作、管理协作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合作。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以客户为中心,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政府引导,安全有序。调整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方式,通过积极灵活的制度设计,促进新型服务业态规范发展,防范恶性竞争和市场垄断,推动有序发展。把握好融合开放与规范安全的关系,切实保障运输安全和网络安全。
——包容平等,开放共享。以满足运输出行需求,提高交通资源配置效率为出发点,鼓励和包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不同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协同,推进交通设施、运营等数据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最大程度向社会开放。
(三)实施目标
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重点示范项目,到 2018年基本实现公众通过移动互联终端及时获取交通动态信息,掌上完成导航、票务和支付等客运全程“一站式”服务,提升用户出行体验;基本实现重点城市群内“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重点营运车辆(船舶)“一网联控”;线上线下企业加快融合,在全国骨干物流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系统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立足“十三五”、着眼更长时期的发展需求,逐步形成旅客出行与公务商务、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相互渗透的“交通移动空间”;实现各类交通信息充分开放共享,打破信息不对称,精准对接供需、高效配置资源;逐步构建“三系统、两支撑”的智能交通体系,实现先进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和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服务效率、资源配置效率以及交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二、完善智能运输服务系统
(四)打造“畅行中国”信息服务。加强政企合作,支持互联网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完善各类交通信息平台,形成涵盖运输、停车、租赁、修理、救援、衍生服务等领域的综合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程、实时、多样化的信息查询、发布与反馈。增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建设行业数据交换节点,开发交通运输物流运行分析服务产品。充分利用新型媒介方式,建设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及进出城交通、城市停车、充电设施等信息引导系统。提高交通动态信息板等可视化智能引导标识布设密度。完善交通广播等传统媒介功能,扩大高速公路交通广播覆盖范围。
(五)实现“一站式”票务支付。稳步推进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推动实名制长途汽车客运、重点区域水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旅客凭身份证件、电子凭证可实现自助购(取)票、检票、进出站。推动机票、道路客运售票系统等向互互联网企业整合集成,为旅客提供全方位、联程客票服务,形成面向全国的“一站式”票务系统。稳步推进交通一卡通跨区(市)域、跨运输方式互联互通;加快移动支付方式在交通领域应用。
(六)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 ETC)系统拓展应用。以提高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排放为重点,提高全国高速公路 ETC车道覆盖率。提高 ETC系统安装、缴费等的便利性,加大用户发展力度,着重提升道路客运车辆、出租车等各类营运车辆使用率,力争三年内客车 ETC使用率达到 50%以上。研究推广标准厢式货车不停车收费。提升客服网点和省级联网结算中心服务水平,建设高效结算体系。促进 ETC系统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 ETC系统在公路沿线、城市公交、出租车、停车、道路客运、铁路客运等交通领域的广泛应用。
(七)推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动各种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在交通运输行业兼容与互操作。加强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授时等服务对车联网、船联网以及自动驾驶等的基础支撑作用。鼓励汽车厂商前装北斗用户端产品,推动北斗模块成为车载导航设备和智能手机的标准配置,拓宽在列车运行控制、车辆监管、船舶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更好服务于旅客出行、现代物流和旅游休闲等。
(八)推动运输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各自优势,鼓励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多元化、高品质服务。发掘和满足旅客潜在需求,依托线下资个性化需求、响应及时、组织高效等特点,积极整合线下资源,通过定制承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等方式,在城市交通、道路客运、货运物流、停车、汽车维修等领域,发展“互联网+”交通新业态,并逐步实现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实现信息资源、资本、技术和业务等方面深度融合,以及与上下游产业链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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