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8 10:06:41 中国交通新闻网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交能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新建新能源绿电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为主。新能源汽车成为新增汽车的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
《指导意见》从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构建安全可靠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培育现代化产业融合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推进交能融合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享共用通道、管廊、杆塔等资源,推动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枢纽场站等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在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方面,《指导意见》从推动铁路机车车辆绿色低碳转型、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绿色低碳船舶发展、发展新能源航空器、推动绿色低碳邮政快递发展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标准规范支持,建立交通与能源融合技术装备研发平台,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创新;支持开展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先进智能储能系统、清洁能源载运装备、交通可持续燃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的突破和应用。同时明确,将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启曜”行动和“乘风”行动,结合交通强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燃料电池汽车、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等工作,组织开展一批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创新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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