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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安交警服务货运物流保通保畅九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2-06-07 17:23:59 江西公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在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双一号工程”中发扬“作示范、勇争先”精神,全力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全力营造“进入江西放心、行车旅途安心、文明执法顺心、服务保障贴心”的全国最佳道路运输通行环境,制定如下措施。

一、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

完善应急交通保畅机制,优化高速、国省干线防疫站点设置,实行“一站一策”;组织足够力量,增设检查通道、客货分流,改进检查流程、快检快放,提高通行效率;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危化品运输、防疫物资、民生物资等车辆优先通行。

二、全面提升信息化预警快处能力。

依托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针对性布建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交通事件检测系统、车载监控云台等,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实行“全天候”路网监测调度,发现防疫检查点周边路段排队缓行的,第一时间调集增援警力,快速疏堵保畅。

三、打造高速公路平安舒心港湾。

实行高速公路服务区警务室24小时驻警,“警灯常亮”,动态巡逻,保障服务区人、车、物品安全,确保偷盗货车燃油案件“零发生”;24小时接受群众问询求助,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简易修理工具、常用急救药品、饮水休息等服务。

四、便利配送货车城市道路通行。

放宽配送货车城市道路通行限制,每天允许配送货车通行的时间不少于6小时;允许商场、超市等门口临时停车作业、允许商户夜间营业时段临时路内停车;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除特殊区域外,纯电动轻型货车一律不限行。

五、完善货运车辆“征信管理”。

坚持文明执法、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对现场查处的货运车辆在江西境内除严重违法行为外的首次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消除、纠正后,纳入江西公安道路交通安全征信管理,录入信息系统,予以警告处理,批评教育后放行。

六、增设防疫车辆“特事特办”。

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补牌、补证及车辆检验等交管业务的特事特办,依托“绿色窗口”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必要时可提供集中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对支援疫情地区的救护、防疫、运送防疫物质等车辆和人员有牌证业务办理需求的,指定专人对接服务需求,急事急办。

七、扩大交管业务“延期办、容缺办”。

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延期办理期间不予处罚。对驾驶人申请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予以“容缺办”,待疫情结束后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八、优化交通事故“快速办”“一站办”。

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办”,不扣车、不扣证,指导事故当事人在线提请事故认定,公安交管部门网上出具电子事故认定书。重大节假日期间,联合保险公司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设点“一站式”办理。

九、实时发布交通预警提示服务。

依托“江西省货运车辆安全监管平台”,为入赣货运车辆驾驶人提供车辆入境提醒、超速和疲劳驾驶警示三项服务;通过互联网地图导航应用,精准发布交通事故、交通管制、道路施工、拥堵缓行、恶劣天气等提示信息。

以上九项措施自即日起至12月30日执行。届时,江西公安交警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深化交管改革等需要,再行进一步完善制定交通服务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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