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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拟出台八措施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

发布时间:2021-09-26 10:32:08 福建省物流协会

9月23日,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福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含快递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将于年底到期,为使政策具有延续性,福州市将出台《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力求通过政策指引,培育一批先进性、示范性项目,促进物流业提质降本增效。

据了解,《八条措施》兼具项目引领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原则,相比于原政策,制定的标准更高、覆盖范围更广、可执行性更强,将新增物流标准化、冷链物流、全力推进物流城建设等条款。

促进物流设施

现代化信息化标准化

新政策支持物流企业购置或租赁应用物流机器人、快递无人机、自动半自动分拣设备及其配套的新型智能化设施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支持物流企业购置绿色物流装备,实现节能减排。

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仓储管理系统、配送管理系统等,实现上下游企业数据互联互通、智能化管理,降低物流成本。

支持企业租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托盘、周转筐(箱),支持新建或改造与标准托盘、周转筐(箱)相匹配的物流标准化设施设备,发展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带托一贯化作业模式、从农产品生产基地到销地的“不倒筐”模式以及“周转箱+托盘”的联接单元包装和无包装模式。

促进电商物流发展

加快推进“快递进村”

新政策支持企业新建或改造信息化、智能化和自动化的冷库项目,完善相关设施并实现全封闭式作业。支持企业购置标准冷链运输车辆,安装相关冷链装备,实现冷链车辆标准化作业。

鼓励无接触式智能投递终端应用,支持企业建设并运营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冷藏)箱、智能物流箱,用于信件、包裹、快递、生鲜及生活物品配送。

支持企业新建并运营快递综合服务站点。服务3个以上快递品牌企业、运营满6个月以上、站点达到50~100个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补助;站点达到100个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补助。新建并运营校园快递服务中心3个月,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个站点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搭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县级集中分拨中心、乡镇级配送中心、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站点。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乡村物流基础设施,搭建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助力乡村振兴。

鼓励企业创建品牌

全力推进物流城建设

新政策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尤其是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在享受省级奖励的同时,市本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配套奖励。

支持物流企业参加国家A级物流企业、网络货运企业以及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定,对新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网络货运企业以及三星、四星、五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差奖励。

为全力推进物流城建设,新政策鼓励支持全球500强企业、国内物流企业百强等大型物流企业到福州现代物流城设立物流新公司,从事面向全国或福建区域的营运总部、区域性结算中心、物流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快递处理中心、物流方案设计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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