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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首单业务办结

发布时间:2020-03-30 13:43:47 浙报融媒体

3月25日上午10时许,舟山海关驻定海办事处为首批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小包裹办结了核放手续,浙江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首票业务成功完成实单测试。这标志着浙江自贸区跨境电商“1210”监管模式正式运行。

本地客户从下单到收货,最快当天完成

首单进口业务是由舟山港综保区园区企业浙江自贸试验区通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通成供应链公司”)完成的。该公司从泰国进口猫粮罐头2640箱,以“1210”监管模式向舟山海关申报,并进入区内保税仓库仓储。随后,再通过浙江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首个电商平台上架销售。

当天上午10时08分,“通成供应链公司”立即收到了电商平台推送的第一份订单信息,是一位来自定海的用户。公司接单后迅速完成出区申报后开始装运出区,并通过快递投送到消费者手中,26日即可收货。

据舟山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新业务还有“提速”优势,用户下单后无需较长时间的审核而是“秒过”,直接出区转交快递员,可实现无缝对接。因此本地客户从下单到收货,最快可在当天完成。

据了解,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是目前跨境电商进口业务采用的主要模式,又称为保税备货模式。电商企业根据市场预测和消费者需求,将国外商品先以保税方式批量存放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随后消费者可以在线上下单,代理申报企业完成申报后放行并装运出区配送到消费者手上。

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税率打七折

该模式不仅让采购企业减少了相关程序,而且税率又有新“折扣”。

“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以70%征收。换句话说,就是在原来的增值税上打了7折。而且‘1210’监管模式还为电商企业的申报减少程序,再次为企业通关提速。”舟山海关驻定海办事处工作人员说,这项新业务对采购商和消费者来说,在购买价格和送达时效上都存在优势。

据了解,今年1月17日,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等六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舟山等50个城市,即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将全面应用于浙江自贸试验区。作为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坐拥区位优势、航运资源和保税功能,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新政首单业务也自然在这里发生。

舟山海关驻定海办事处主任张敏霞表示,此次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的顺利开通,不仅能够让舟山市民在家门口买到各类优质的境外商品,而且也促进了舟山跨境电商产业的全面发展,为整个浙江自贸试验区新型贸易业态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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