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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论道—浅谈无车承运新模式面临的创新和挑战

发布时间:2018-09-18 15:23:33 物润船联

9月14日,在美丽的鄂尔多斯,一场别开生面的无车承运人实战培训班在当地空港物流园区拉开帷幕。来自全区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代表、部分非试点企业代表和当地市交通、财政、税务、运管、空港物流园区等部门有关人员共160余人参加了此次实战培训学习。

实战培训班现场
培训班由鄂尔多斯物流协会主办,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张军生参加了开班仪式,空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其劳、市运管局副局长王义受邀为培训班做开班致辞,物润船联集团董事长朱光辉受主办方邀请出席会议,并围绕“浅谈无车承运人新模式面临的创新与挑战”专题做分享。
本次会议主要对无车承运人企业运营的发展模式、方向,以及平台建设和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给出了合理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现场云集各无车承运企业总裁、财务总监
作为国家物流政策的一个利好消息,“无车承运人”一直是近年来行业内的焦点和热门话题。无车承运试点让各类物流公司从事物流运输业务从“有实无名”到“有实有名”,通过试点,让无车也可以承运,享受合法运输所享受到的政策优惠。
但是,无车承运试点工作并非一帆风顺。试点企业一边作出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探索,一边承压“以车控票,以票定税”税务开票模式,巨额的销项发票无法获得足够的进项发票抵扣税率,发展受限。
物润船联集团董事长朱光辉做专题分享
围绕这一难题,物润船联集团董事长朱光辉将自己的经验做法,及当前取得的成效做深度解答,他指出:“我国税务体系采用的是以票控税的模式,托运人委托承运人承运货物,可以通过过路费、油料费、实际小微运输劳务费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来降低税赋成本;然而,目前中国90%以上的实际承运人是自然人或个体运输户,普遍存在车辆(船舶)挂靠现象,大多办税手续不全,无法给托运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托运人难以获得增值税抵扣,只能变相取得不合法增值税发票来降低税赋成本,存在巨大税务风险。”
“今年5月,江苏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函〔2017〕579号)文件精神,出台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交易撮合业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物润船联成为了首批税务代征试点企业。”
税务第三方代征工作站(物润船联)
简单理解,就是物润船联成为了目前全国唯一一家税务第三方代征工作站,只要经过物润船联旗下“水陆联运网”撮合交易,平台就能帮助个体司机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撮合即开票、开票即抵扣。有了这张发票,托运企业可以合法获得运输增值税专票进项抵扣,降低企业所得税成本,避免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税务风险,解决了运输开票的合规性、税务链条的合法性问题。”朱光辉说。
互动环节,气氛热烈
在互动讨论环节,嘉宾们现场答疑解惑,将供应链金融、供应链管理、智慧物流的关系用互联网的思维模式进行探讨,现场气氛热烈,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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