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司长郑文:适应消费需求变化,加快零售创新转型
发布时间:2017-04-18 09:21:35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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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需求正在发生显著变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3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增速与上年基本持平;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4.6%,比2015年提高4.9个百分点。在消费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消费结构也在发生显著变化,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从消费偏好来看,更加追求品质与个性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发生变化,模仿型排浪式的传统消费基本结束,中低端消费比重持续下降,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需求日益旺盛,逐步从满足温饱向追求品质转变、从大众消费向个性消费发展。消费者开始把目光从商品价格转向品种、品质、品牌,高端、优质、智能的产品受到追捧,品牌关注度日益提高。
同时,80后、90后等年轻消费群体崛起,带来了新的消费增长点,消费行为的差异化越来越明显,基于受众生活方式的订制化产品开始流行,从家电到家居、从首饰到服饰,“私人订制”和专属服务无处不在。
(二)从消费方式来看,更加体现融合与多元
当前,消费者开始摒弃单一的线上购物或线下购物,而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最适合的消费方式。据尼尔森调查显示,消费者在习惯于享受线上便捷高效的同时,却并不排斥线下购物,67%的受访者认为非常享受在实体店购物带来的愉悦和满足。为更好满足消费需求,线上线下零售企业分别立足自身优势,积极探索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从线上平台发动的“双11”,到线上线下互动的“双12”;从实体零售倡导的“全渠道”,到网络电商纷纷布局“新零售”,出现了一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为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消费需求,零售企业纷纷调整业态、优化组合,努力打造商品销售、创意产业、文化艺术、金融服务、旅游会展联动的综合业态。2016年,购物中心逆势上扬,新开店551家,增幅35%,极大丰富了消费供给。
(三)从消费内容来看,更加强调服务与体验
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持续广泛渗透,推动商业回归本质。以前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关注是物美价廉,选择百货店时看重的是硬件设施。
近年来,消费者对于价格的敏感度降低,在可接受的价格区间内越来越重视服务品质和极致体验,追求消费过程中的舒适、愉悦和满足,并愿意为满意的消费体验支付溢价。“用户为王”早已成为各大电商平台的口头禅,线下业态也积极增加休闲、娱乐、文化等体验性消费设施,从传统的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消费中心转型,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多方面需求。
(四)从消费文化来看,更加倡导绿色与共享
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开始改变以往的消费行为,理性消费、绿色环保、低碳健康已被广泛接受,并逐渐成为一种消费文化。新能源汽车、节能空调、空气净化器等绿色环保产品备受青睐,记取运动数据的“智能手环”等可穿戴设备深受欢迎。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产业链整合、价值链融合,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当下消费者对“所有权”的重视程度慢慢让位于“使用权”,共享经济重塑着消费文化。
网络拼车、共享单车、出租闲置房屋、交换闲置物品等消费模式受到追捧,众包购物打破了制造商、零售商、消费者之间的边界,共享经济将成为未来零售发展的趋势之一。
二、消费需求变化对零售业发展提出新要求
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零售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双向引领作用。零售行业特别是实体零售对于一个国家或城市的商业繁荣具有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尽管这几年实体零售经营困难,但不等于零售行业进入衰退期。当前,相对于消费需求的变化,我国零售业的信息化、标准化、集中化水平还不高,零售行业要适应消费升级的新趋势,依靠创新驱动来转换发展动力,提升供给质量,尽快形成适应消费需求的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解决资源沉淀形成的无效供给与消费者需求难以满足的结构性矛盾,推动零售业朝着融合协同的方向提质增效、创新转型。
(一)坚持以消费需求为中心,扩大有效供给
消费需求是一切零售活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同时消费升级反过来也引领生产和流通变革,催生零售出现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价值链。当下,零售企业要紧紧围绕新的消费需求和消费特点,加快培育自有品牌,提高自营比例,强化服务技能,精细服务环节,延伸服务链条,扩大高质量、高水平的有效供给。实施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推进科学选址、智能选品、精准营销,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解决供需错配问题。
(二)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补齐发展短板
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熄引擎,也是零售业转型升级的不竭动力。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信息化技术体系日臻成熟,零售企业要努力适应和把握智能化生产和互联网应用带来的系列创新,加快转型升级。要加大对零售技术的投入,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快组织结构扁平化、运营管理数据化、激励机制市场化转型,通过共享采购、共享物流、共享经营,不断推进与供应商的产业协同,实现生产、零售、物流企业的信息互通和联动发展,尽快补齐发展短板。
(三)坚持以融合协同为方向,增强竞争优势
此次零售变革表现出开放、融合、共赢的特征,业态、行业乃至产业边界正被逐步打破,所有商业活动参与者都争相整合资源、整合交易、整合服务、整合信息,积极构建跨界协同发展的商业新生态。零售企业要充分发挥贴近消费需求、熟悉商品经营、流通渠道健全等优势,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步伐,促进多业态、跨领域合作。把线上和线下的优势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既同价又同效,进一步拓宽满足随时、随地、随意消费的全渠道,通过提升流通效率,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三、推动零售行业创新转型,提高流通效率
去年,国办印发了《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作了系统部署。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围绕“推广新模式、应用新技术、培育新主体、营造新环境”开展系列工作,适应消费结构升级需要,推动建立“需求引领、技术驱动、融合协同”的零售新生态,进一步提高零售业发展质量和流通效率,切实发挥零售行业满足需求、引导生产、惠及民生的重要作用。
(一)推广需求引领的新模式
汪洋副总理在去年的商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政府部门要注重发现、总结、提炼、推广基层和企业的成功经验。我们将密切关注企业创新转型的进程,适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案例,将具有普遍性的经验上升到制度设计的层面进行推广。同时,加强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研判,编制发布不同业态景气指数,引导零售企业适应消费需求变化,把握互联网发展机遇,合理配置资源,调整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式,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加快转型升级。
(二)应用数据驱动的新技术
组织开展“零售企业技术应用专项调查”,了解零售企业技术应用情况,分析技术创新方向和政策障碍,发布《零售业技术创新框架》,引导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增强转型能力。通过组织专题交流、企业访学等活动推广技术应用和创新的典型,引导企业运用大数据建立及时、高效的反馈机制,开展精准营销和定制服务,满足品质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三)培育融合协同的新主体
在推动零售行业创新转型过程中,兼顾线上线下和不同业态,遴选一批发展新模式、新技术、新业态,示范引领性强的龙头企业,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企业组织变革和战略重组,培育一批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提高行业集中度和集约化水平。
(四)营造公平竞争的新环境
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同时,我们将下大力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中确定的系列政策措施,努力破除现有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商业网点规划、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共服务、加强税收金融支持,从降成本、优环境、促公平等方面不断完善引导支持政策,着力为企业创新转型营造良好环境。
中国零售业已经进入转型创新的关键阶段,“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希望大家共同努力,适应消费需求变化,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行业创新转型,努力构建零售业发展新格局,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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