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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正加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收税与收费并行

发布时间:2016-09-23 09:29:32 第一物流网

近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提交国务院,也征求了地方法制办意见。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有序推进
2015年8月20日,交通运输部完成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在充分吸收社会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条例的修订内容,并于2015年12月17日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正式上报。
2016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征求了国务院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意见。
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尽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构建收税与收费并行的公路体系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基于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和财政保障能力,按照“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理念,构建“收税”与“收费”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兼顾公平与效率。
其中,非收费普通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由公共税收和一般预算负担,占公路网总里程的97%左右;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建设和养护,通过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负担。
提高收费公路设置门槛,推进收费公路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高速公路以外的收费公路里程规模。增强对用路者需求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公路基础设施的供给质量,扩大有效供给,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将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收费公路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来源:东方网)
补点料
29省区市晒收费公路账单:收支平衡均为负
9月19日,北京、河北、广东、新疆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2015年度的省级收费公路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
记者查阅各地统计结果发现,2015年度29个省区市收费公路收入平均超过七成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收支平衡均为负。其中,收支缺口最小的是安徽省,为1.2亿元;收支缺口最大的是河北省,达到479.8亿元。
记者从统计公报中了解到,收费公路里程最长的是内蒙古,为20340.1公里;最短的是上海,为682.9公里。收费公路占公路总里程比例最高的地方为内蒙古的12%,最低的则是重庆,为1.7%。
2015年全年的收费公路收入支出情况,全国收费公路全年平均收入为141.3亿元,最高为广东的493亿元,最低为青海的15.2亿元。全年平均支出达到251.2亿元,明显高于平均收入。其中,广东支出最多,为626.9亿元,青海支出最少,为20.7亿元。
通过对比数据,记者发现在各省区市收费公路通行费支出中,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所占的比例非常之大,最高达到了88.8%,最低为51.02%,平均超过七成。
专家特别向记者表示,由于各地统计公报中的“收支缺口”反映的仅是当年现金流情况,若用“亏损”表述则不准确,相关支出多用于还贷、建设养护等,各地的公路资产实际是增加的,并不“亏损”。
此外,截至2015年年底,29个省区市收费公路债务累计余额平均为1534.26亿元,其中债务余额最高的是广东,达3360.8亿元,最少的是青海,为260.7亿元。
(补点料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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