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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重组究竟谁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6-08-30 09:46:27 现代物流报

近日,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钢铁行业市场分析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显示,1997年起,我国钢铁企业开始兼并重组,2007年、2008年达到顶峰。

至今,钢铁行业已发生80起左右兼并重组案件,其中,省内兼并重组事件42起,跨省兼并重组事件30起,跨国并购8起。这其中,央企的主导作用明显,共主导兼并重组事件25起,占比31.25%,以地方国资钢铁企业为主导的兼并重组事件34起,占比42.5%。

重组问题多多

1.产业集中度低

在当下热门的宝钢和武钢合并之前,中国钢铁行业其实已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兼并重组,其中,宝钢主动出击并购韶钢集团和八一钢铁,武钢集团跨省收购昆钢集团和柳钢集团,而鞍钢和攀钢合并,也让西南地区的产能相对集中。

系列的重组案例改变了中国钢铁行业的格局,但遗憾的是,这些钢企的整合效应并不太好,钢铁行业的集中度仍在逐年下降。

工信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粗钢产量前10家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2.14%,随后逐年下降,2015年下降为34.2%。美国前两家钢铁公司钢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0%以上,中国近邻韩国和日本前两家钢铁公司钢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比值均在90%以上,中国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仍较低。

2.整而不合,做大不做强

中国钢铁工业上一轮的重组潮中,整而不合的遗憾仍然存在,政府层面拉郎配的嫌疑尚未消除。

2005年12月,武钢集团与柳钢集团签署联合重组协议,双方合作成立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并在防城港建设千万吨级钢铁基地项目,计划投资600亿~700亿元,兴建一座现代化钢铁联合企业。但到了2015年,广西省国资委退出,柳钢与武钢这场跨区域重组宣告失败。“当时两企业重组后,内部的整合仍无法推进。”武钢集团内部人士则透露,那时的柳钢集团职工待遇比武钢集团还要好,引发柳钢集团职工反对,而双方在重组后应该推进的管理、运营方面等并未落实,只是在产能规模上进行简单并表。

这种情况并非只发生在武钢集团身上。2008年,山东钢铁重组日照钢铁,并先后并购了青岛钢铁、齐鲁钢铁等省内钢铁企业,山钢规模快速扩大。

与武钢集团的跨省重组不同,山东钢铁重组均在省内,阻力相对较小,但实际上,到如今,山东钢铁所兼并的这些企业仍然各自独立,总部并没有实际的财务权。

上一轮的改革中,国家注重的是企业的规模扩张,借助于重组,企业规模快速扩大,但整合后的融合,政策方面的引导并不太明确,此后也缺乏监管,企业自身也缺乏真正融合的动力。

整体来说,政府在上一轮的改革重组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但结果不甚理想。

3.民营钢企重组见曙光

由于国内钢铁产能过剩及经营不善等因素,作为第二大民营钢企的海鑫集团自2014年3月起因资金链断裂而被迫停产,2015年9月,同为民营企业的建龙集团出资37.28亿元,以子公司吉林钢铁作为并购主体,获得海鑫钢铁全部股权,海鑫钢铁更名为山西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山西建龙钢铁于今年4月底低调复产。据相关报道,山西建龙产品入市后的第一个月,也就是7月份,完成销售收入2.9亿元,实现盈利2062万元。

建龙集团在吞下中国第二大民营钢企海鑫钢铁集团后计划在2020年前,通过兼并重组,将钢铁产能从现有2300万吨,增加至5000万吨。“当前国内钢铁产业最大的问题是集中度低,要解决就只能并购。建龙集团主要收购目标是民营企业,相对于国企而言,这类收购比较简单。”建龙集团董事长张志祥称,国内有些钢铁企业规模较小,力量不够,建龙集团正在考虑合适标的进行组合。

山西建龙钢铁的投产、盈利让行业人看见了钢铁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成功的实现了企业的合并重组,也增强了人们通过市场实现企业合并重组的信心。

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

由于国内钢铁行业集中度低,导致限产保价能力严重缺乏,企业自律性差,打价格战,钢材价格持续下跌,致使行业陷入恶性竞争。中国钢铁新一轮兼并重组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

在上一轮的改革重组中,虽然民营钢企重组获得了一定成效,但以民营钢铁企业为主导的兼并重组事件仅19起,占比仅23.75%,且此类兼并重组规模较小,市场话语权较低。新一轮兼并重组应该是政府引导下的国家战略性及市场化行为。以企业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去推进,从企业的互补性和产品结构等方面自由组合,发挥市场的力量是重组能否成功的关键点。

值得关注的是,当下的政策也引导企业从追求规模转为追求业绩变化,在多个文件中,政府都在强化以市场和企业作为重组的真正主体。但钢铁企业是一个重资产的行业,若要推进重组要面临负债、人员就业和重组资金等问题。当前,钢铁行业的整体负债率已高达70%左右,行业不景气企业还可能面临银行抽贷的压力,而若去产能政策出台后,相关的配套政策若不完善,融资渠道若无配合,完全依靠市场化的力量去鼓励重组难度也不小,此时需要政府在企业的重组方面的配套政策还需细化,加强引导作用。

只有真正让市场主导,让企业从自身需求方面自由组合重组,才能避免重走整而不合和“拉郎配”的钢企重组老路。而政府更多的是要扮演适时引导、鼓励和扶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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