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18 09:06:49 浙江物流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目标是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举措,也是交通运输与现代物流融合发展的新机遇。
一、《交通物流16条》的重大意义
国务院曾于2014年发布《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突出强调推广多式联运;现在又专门出台《交通物流16条》,标志着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这是我国政府在经济新常态下产业政策精准化的具体体现,也是两大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
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是物流业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物流业呈现出新的特点。从增长速度看,结束了过去十多年的高速增长,步入中高速增长阶段,长期掩盖的问题开始显现。从需求结构看,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物流需求仍将增长,生产资料类需求增势减弱;中西部以及农村物流需求增速加快,外贸需求增速放缓。从资源条件看,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对物流运作的“硬约束”开始减缓,要素成本、资源环境负担进一步加重。从增长动力看,新技术、新模式不断出现,整合优化、创新驱动成为新的动力源泉。总体来看,与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是物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路径。
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是两业融合发展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国综合交通体系不断完善,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衔接互动的发展格局。但也要看到,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不足,交通枢纽与物流园区衔接不够,多式联运和供应链物流发展滞后,运输标准化、信息化、规模化等问题依然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优势的发挥和物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促进两业融合发展,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现代物流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优势的必然选择。
二、《交通物流16条》的核心内容
《交通物流16条》的编制工作由国家发改委主导,相关部门、企业以及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也参加了调研起草工作。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构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营造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等五部分。其核心在于:打通全链条、构建大平台、创建新模式。
核心内容之一: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一是完善交通物流网络。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构建便捷通畅的骨干物流通道。二是提高联运服务水平。强化多式联运服务、拓展国际联运服务。三是优化一体化服务流程。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健全一体化服务保障。
核心内容之二:构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一是建设完善专业化经营平台。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建设专业化经营平台;鼓励平台企业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支持平台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担保结算、金融保险等服务;推动跨境交通物流及贸易平台整合衔接。二是打造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签码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加强对各类平台的监督管理。强化平台协同运作。
核心内容之三: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一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路港网络。完善公路港建设布局,强化公路港功能。二是推广集装化标准化运输模式。加大运输设备集装化、标准化推广力度,加强技术标准支撑保障。三是发展广泛覆盖的智能物流配送。发展“互联网+城乡配送”,推进“互联网+供应链管理”,强化“物联网+全程监管”。
三、多式联运是落实《交通物流16条》的突破口
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我国综合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到2015年底,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45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2万公里;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2.1万公里,其中高铁营业里程1.9万公里;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超过2100个,内河高等级航道达标里程1.36万公里;全国民航运输机场达207个;各类物流园区共计1210家。在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线路与节点配套不足,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衔接不够,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差距较大,交通基础设施的网络优势有待发挥。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获得较快发展,但社会物流总费用居高难下与物流企业利润空间不断压缩的矛盾依然突出。也就是说,全社会付出了很高的物流费用,而承担物流活动的主体并没有得到应有回报。除了经济结构、产业布局以及发展阶段等客观因素外,交通与物流融合不够是重要原因。各种运输方式缺乏合理分工,物流路径有待优化,货物多次装卸搬倒,过多的物流环节推高了物流成本。
由此看来,发展多式联运,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是提升物流业运行效率和效益的突破口。多式联运涉及运输方式多、区域地方多、管理部门多,离不开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协调统一。因此,应该从“五个一”建设上取得突破。
——基础设施“一张网”。统筹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布局,强化交通枢纽的物流功能,构建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系统。根据区位条件、辐射范围、基本功能、需求规模等,科学划分全国性、区域性和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做好骨干物流通道布局,有序推进面向全球、连接内陆的国际联运通道建设。依托综合运输大通道,率先推进集装化货物多式联运。尽快打通连接枢纽的“最后一公里”,加快实施铁路引入重要港口、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等工程。
——运营管理“一体化”。推动大型运输企业、货主企业和物流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支持有实力的物流企业、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增强“一体化”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各类物流运营主体联运服务、利益共享机制,创新经营模式。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各类运营主体优势,形成各种运输方式和各类企业合理分工格局,建立在专业分工基础上的“一体化”运营机制。切实落实企业首站负责、安全互认、费用清算等相关制度,保障各环节衔接顺畅的动态调整和应急处置。
——业务流程“一单制”。推进单证票据标准化,构建电子赋码制度,实现电子标签码在物流全链条、全环节的互通互认,以及赋码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加快推广“一单制”,引导企业提供便捷运输,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大力发展铁路定站点、定时刻、定线路、定价格、定标准运输,加强与“一单制”便捷运输制度对接。
——标准规范“一根绳”。制定完善多式联运规则和全程服务规范,完善和公开铁水联运服务标准。理顺从商品包装模数、托盘货架、集装箱、公铁水运输工具等全程单元化运输相关标准,推广使用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建立共享服务平台标准化网络接口和单证自动转换标准格式。推进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装备标准化,研发推广公铁两用挂车、驮背运输平车、半挂车和滚装船舶。支持发展大型化、自动化、专业化、集约环保型转运和换装设施设备。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一把尺子、一根绳多式联运标准化体系。
——市场监管“一道令”。按照多式联运一体化需要,制定和完善交通物流枢纽和骨干通道规划,并保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交通专项规划有效衔接。进一步发挥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作用,研究协调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政策、标准等事项。加强各地方、各部门在体制、机制、税制、法制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统一执法监管标准,营造统一规范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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