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业物流 > 正文

快递丢失 千万别签“外包装完好”证明

发布时间:2015-09-02 09:42:49 都市女报

快递真的是很方便,足不出户,货物到手。但陕西榆林的李先生最近就碰上了一件麻烦事。他网购了14部老年手机,只收到了其中6部,但因为快递员忽悠他签了一份“证明”,快递公司竟然只赔他150元……

李先生在陕西榆林开了一家手机销售点,经常从网上进货,价格便宜。8月初,李先生在网上购买了14部老年手机,价值2000多元。8月6日,李先生收到了货,打开一看只剩6部手机,另外8部不翼而飞。李先生说,给他送快递的快递员并没有当面给他投递,而是将快递放到了一家店里,他是后来自取的,取包裹时快递员已经离开。

8月7日,李先生与快递员见了面。快递员得知情况后,称自己可以帮助李先生获得赔偿,但李先生必须签署一份“外包装完好内件丢失8部手机”的证明。李先生虽有疑心,但还是签了证明。8月8日,手机卖家突然给李先生打电话称,本来申通快递公司会全额赔付丢失的手机,但是因为李先生写的那份证明,现在只能赔付快递费的5倍,也就是150元。

按照李先生提供的快递单号,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拨打了申通快递的全国客服,通过单号查询,客服人员告诉李先生,关于他的情况,目前公司已经给出了赔偿决定。因为李先生之前写了一份“外包装完好内件丢失8部手机”的证明,就说明李先生承认包裹是没有被打开过的。因此,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李先生只能获得快递费的5倍赔偿,也就是150元。

“如果快递员给李先生承诺写下保证书可以获得理赔,但实际上却导致李先生无法获得理赔,那么这名快递员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李先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同时如果快递确定被人拆封过,那么还涉及盗窃,李先生也可以就此点来报案。”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宁菲律师告诉记者。

相关阅读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