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总工会:
为切实改善广大货车司机的工作休息条件,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全国联合开展了“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了首批76个验收合格的“司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按照2019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机之家”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552号)工作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认真借鉴首批“司机之家”建设试点经验做法,积极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在联合验收并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确定第二批106个项目符合“司机之家”建设要求。经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督促“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紧密对接货车司机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司机之家”服务功能和运营模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司机之家”建设运营的跟踪监测,强化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要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货车司机感受到“司机之家”的建设服务成效,在工作途中能够“喝口热水、吃口热饭、洗个热水澡、睡个安稳觉”,切实增强货车司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第二批验收合格“司机之家”建设项目名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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