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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13 09:14:48 交通运输部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铁路集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9〕141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港口是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重要支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港口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亲临港口视察,作出了“做到四个‘一流’,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好”“沿海地区要想富也要先建港”等系列重要指示。去年11月6日视频连线洋山港和今年1月17日视察天津港时,总书记强调“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经济要发展,国家要强大,交通特别是海运首先要强起来”“要志在万里,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等重要指示,对新时代港口发展寄予了殷切期望,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口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了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港口提质增效升级;大力推动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区域内港口合理分工、错位发展;加快发展以港口为枢纽的多式联运,近3年来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平均增速在25%以上;持续清理规范港航进出口环节收费,优化港口和海事服务,不断提升口岸便利化水平;平安港口、绿色港口、智慧港口建设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国港口在总体规模、作业效率、科技创新等方面处于世界前列,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区域港口发展不平衡、绿色发展水平不高、安全基础不牢等问题。与世界先进港口相比,我国港口在综合运输体系的枢纽功能有待强化,在专业物流、现代服务功能等方面存在差距;口岸物流通关便利化程度、口岸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在多式联运,特别是集装箱铁水联运方面也有较大差距。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口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加快世界一流港口建设,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意见》。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着力促进降本增效,着力促进绿色、智慧、安全发展,着力推进陆海联动、江河海互动、港产城融合,着力把港口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强化港口的综合枢纽作用,整体提升港口高质量发展水平,以枢纽港为重点,建设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经济高效、支撑有力、世界先进的世界一流港口,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谱写交通强国建设港口篇章。

《意见》明确,到2025年,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主要港口绿色、智慧、安全发展实现重大突破,地区性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国港口发展水平整体跃升,主要港口总体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若干个枢纽港口建成世界一流港口,引领全球港口绿色发展、智慧发展。到2050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港口,形成若干个世界级港口群,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三、主要任务

《意见》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目标导向、改革创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因港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短板,整治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发展质量,提出了六个方面的19项重点任务。

一是着力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针对港口枢纽功能有待强化的问题,《意见》提出了系统优化供给体系、提升港口综合服务功能、以多式联运为重点补齐短板等重点任务。到2025年,集装箱、干散货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达到60%以上,矿石、煤炭等大宗货物主要由铁路或水路集疏运;到2035年,重要港区基本实现铁路进港全覆盖,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比例显著提升。

二是加快绿色港口建设。针对绿色发展水平不高、部分码头环保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意见》提出了着力强化污染防治、构建清洁低碳的港口用能体系、加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等重点任务。2025年初步形成设施齐备、制度健全、运行有效的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体系,港口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明显提升;2035年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水平居于世界前列,主要港口绿色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是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推动港口发展更加注重向创新驱动转变。《意见》提出了建设智能化港口系统、加快智慧物流建设等重点任务。到2025年,部分沿海集装箱枢纽港初步形成全面感知、泛在互联、港车协同的智能化系统。到2035年,集装箱枢纽港基本建成智能化系统。

四是加快推进开放融合发展。针对港口区域发展不平衡、口岸营商环境有待完善等不足,《意见》提出了积极推动港航协同发展、推动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重点任务。

五是加快平安港口建设。针对安全基础不牢、一线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重大风险防控有待加强等问题。《意见》提出了着力强化本质安全、着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着力强化安全保障与应急能力等重点任务。到2025年,港口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主要港口安全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六是推进港口治理体系现代化。《意见》提出了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完善法规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建立港口发展指标体系,并从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经济高效、支撑有力、世界先进等五个方面设立了16项指标,发挥指挥棒作用,推动港口发展实现“三个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有效实施,《意见》明确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地方政府将港口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狠抓任务落实。要因港施策,根据自身特点和功能定位,对标国际同类先进港口。地区性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要科学定位、突出特色,防止贪大求全。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保障项目资金和合理用海、用地需求,增进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推进一流港口建设的合力。三是营造良好环境,强化舆论宣传和典型引路,加快港口文化建设,积极参与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开展世界一流港口对标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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