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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食品安全运输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4-06-04 10:46:05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5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对今年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工作做了具体分工,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安排》指出,2013年全国各地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控制,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但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时有发生。
  对食品运输生产过程进行专项整治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鲜乳收购与奶站经营管理、生鲜乳检验检测和运输监管等方面,《安排》要求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畜禽屠宰和肉制品进行专项整治。
  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第一,要督促企业加强自建自控奶源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监督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第二,严禁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严禁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三,加强对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产品检验情况的检查;第四,加强乳制品流通监管,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为。
  关于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第一,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第二,依法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肉品检验或经肉品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加强对生猪屠宰定点企业、牛羊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
  加强监管系统建设
  《安排》要求,加强监管能力的建设与完善。加强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健全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到位,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此外,《安排》还要求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工程建设,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如鼓励各地加大资金支持,开展试点建设,推动数据共享。加快食品安全监管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提高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
  同时,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加快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体系,研究起草重要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酒类流通追溯、乳制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质量标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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