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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统一征收6%增值税 可行吗?

发布时间:2013-01-18 10:40:49 中国商报

尽管统一6%的增值税税率是今后物流业“营改增”的方向,但这个改变需要一个过程。毕竟“营改增”试点才实施一年,改革工作仍在摸索阶段,存在的不足需要一步步进行完善。

“营改增”税负增加问题依然无解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今年1月展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江苏省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率将下调为3%。这一消息迅速在业界传开。对此众多业内人士表示,该项举措可有效解决“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部分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的问题,为今后“营改增”工作减少改革阻力。可在众人对此消息还未回过味时,江苏省相关部门就否认了该消息,“营改增”工作中交通运输业的税负是否下调成为一个谜。

且不谈该消息真实与否,从业内人士对此事积极肯定的态度上不难看出,解决物流业税负不降反增问题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自去年1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工作已进行了一年时间,试点范围在不断扩大,从试点城市实施效果看,“营改增”确实实现了大规模的减税,它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然而,对于部分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问题,政府采取了财政补贴措施。

2013年,“营改增”工作还将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除了试点城市的扩容,“营改增”还将以行业展开试点。试点范围越来越大,实际中面临的问题与矛盾也将被放大。临时的财政补贴能够解决物流业普遍且长期存在的税负增加问题吗?随着“营改增”脚步的迈进,物流业出现的问题到底又该怎样解决呢?

不同税率不同“命运”

解决问题首先要找到问题所在。

据了解,“营改增”过程中涉及的物流行业分别实行不同的增值税税率,物流业小规模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为3%,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业增值税为6%,运输配送服务业增值税为11%。不同的税率产生不同的影响,正是这不同的税率让物流业上演了一出“几家欢喜几家愁”的戏码。

经过一年的“营改增”试点工作,物流行业内有着几种不同的命运。

小规模物流企业沐浴在阳光中。小规模物流企业“营改增”后实际税负下降明显。税改前该类企业按5%征收营业税,现在按3%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征税办法和营业税基本相同,因此税改后,小规模的物流企业税率下降2个百分点,税负降低40%。毋庸置疑,小规模的物流企业是“营改增”试点的最大受益群体。

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业有喜有忧。该类物流业务从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由于可以做进项税抵扣,原则上税负可减轻。但是,一些上游关联企业无法开出增值税发票,这对于仓储等物流辅助类企业来说,税负可能会加重。

运输配送服务业“雪上加霜”。“营改增”后该类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主要原因在于该类企业从3%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率。有专家测算,即使把可抵扣因素计算在内,净税负也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属于运输配送类的快递企业税负也有所增加,不仅由于从营业税率3%骤升至增值税率11%,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快递业,人工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很高,但该项成本却未能包含在允许抵扣的范围之内。

三种不同的税率,三种不同的命运。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税率的高低决定着物流企业的命运,最艰难的就是中型及大型运输配送服务类企业,根本原因就是过高的增值税税率。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对运输配送类企业征收11%的税率或许是考虑到该类企业的主要成本支出,比如购置运输工具和燃油、修理费等,都包含在了可抵扣的项目内,所以实施了较高的增值税率。可事实上,这些可抵扣项目在抵扣时遇到了很多现实问题:运输配送企业的运输工具有一个很长的使用期——一辆物流车的使用周期大概是七八年,一个货架要使用近十年。“营改增”实施之前购买的工具无法抵扣,大部分加油站无法出具增值税发票,散乱的修理厂更是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原本计划在可抵扣范围内的项目却因现实问题无法抵扣,这势必会加重运输配送类企业的税负负担。

统一征收6%增值税

对于“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部分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的现象该如何解决呢?政府选择了财政补贴。

“选择临时财政补贴是政府比较理想化的一种措施,政府认为随着试点的推进,可抵扣项目都可以完全实现抵扣,这样企业的税负自然会减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员恽绵对记者介绍。

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由于运输工具使用期限较长,企业下一轮更换这些工具要几年以后,这期间政府是否能保证一直进行财政补贴呢?据记者了解,在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的上海市,一些税负增加的物流企业至今仍未获得政府的财政补贴。并且,一些相关企业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等问题,并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可以解决的。

除此之外,运输配送企业的路桥费、人工成本等各项重要成本却并不在可抵扣范围内,这将会加重物流企业的负担。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专家建议应进一步完善“营改增”试点方案,呼声最高的就是,对运输、快递等服务与仓储等服务应统一实行6%的增值税率。“国九条”明确指出:“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而《试点方案》依旧对物流业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类应税服务项目,交通运输服务按照11%的税率,物流辅助服务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在实际经营中,各项物流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人为划分不仅不适应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的需要,也增加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因此,统一按照6%的增值税率是最好的办法,这不仅可以使运输业和快递业在改革中不致加重税负,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也便于综合物流企业将运输和仓储两类业务一体化运作。统一税率、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实行供应链管理、一体化运作、开展一票到底业务、一站式服务,是物流企业基本的运作模式,也是客户普遍的服务要求。

当然,除了降低运输配送服务业的税率外,扩大增值税可抵扣范围也很重要。比如对快递业和运输业增加人工成本抵扣项目,从而降低物流费用,支持网上购物的发展;将物流业的邮电通讯费、房产租赁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也纳入允许抵扣的范围,进一步减少重复征税。

还有专家建议,对于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某些固定支出核定一个抵减比例,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对这类支出做减记收入处理;对于近5年内购置的机器和运输工具,按照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作为可抵扣进项税额等。

自从去年上海市试点“营改增”出现部分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现象之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就提出上述一系列建议,随后一些专家也在反复呼吁降低运输配送服务业的税率,然而时至今日,仍没有任何一个试点城市打破原有的方案,它们步调一致的遵循着最初的“营改增”方案。

恽绵介绍,尽管降低税率的呼声很高,但对税法进行完善、修改工作却困难,不仅需要时间上的等待,还要等待相关部门真正认识到已出现的问题。“尽管统一6%的增值税税率是今后物流业‘营改增’的方向,但这个改变需要一个过程。”恽绵表示,毕竟“营改增”试点才实施一年,改革工作仍在摸索阶段,存在的不足需要一步步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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