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四次修改,“物流国九条”川版实施细则日前出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终于出台(见12月11日本报二版)。“《意见》出台,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对扶持物流企业具有特别的意义。”省现代物流协会秘书长文德华表示。《意见》中有哪些亮点?对于我省物流企业意味着什么?
亮点一:减低物流企业负担
“和沿海省份相比,出台时机有点晚,但这些意见都是在广泛征求了物流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市州政府、专家等的基础上,经过4次修改而成。”省政府物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最终形成的《意见》极具操作性。
在税收政策方面,《意见》中涉及三条,主要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支持我省物流企业进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和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物流企业,可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过路过桥费是物流企业沉重负担,《意见》指出,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严格执行我省关于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农资和物资通行费优惠政策,加大高速公路收费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收费站点,依法合理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我省运输费用占物流成本的比例,比全国高出十几个百分点。”文德华表示,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需将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等落到实处。
“建议快到期的一些收费站,由政府出资金回购,特别是政府还贷的二级、一级公路,应加大撤销力度。”一些公路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亮点二:严防“物流地产”
“当前城市物流用地急剧收缩,物流基础设施持续紧缺,导致大中城市周边仓库货场租金不断提高,物流成本持续上升。更有部分企业假借物流名义圈占地,搞房地产开发。”西南财经大学现代物流研究院教授李胜说。
《意见》双管齐下,一是对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修编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对重大物流项目建设需要的新增用地计划,可在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二是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用地指导管理,推行集约节约用地,将物流园区(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城市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制止以发展物流业为名圈地囤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物流地产带来的一大弊端,就是物流园区可能会逐渐演变成地产用地,而真正想用物流设施的企业却进不了物流园区。”广元市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邢显平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还可推行土地以租代征方式,地方政府不再将土地50年使用权一次性出让给物流企业,而是采取租赁方式,企业在政府规划的物流园区租地建库。“这样,既保证物流企业用地需求,有效减轻企业一次性投资压力,也有效抑制圈占土地、等待升值的投资冲动。”
李胜表示不能因为地价上升,而无限度地强制物流中心、基地迁址,“这样既降低了物流保障能力,又增加了物流成本。”
亮点三:鼓励民间资本进入
“从去年底开始,由于需求不足,整个行业不赚钱,民间资本进入物流的比较少。”金桥物流投资发展部经理刘彬今年在湖北分公司做过一次摸底调查,以钢铁、模具、水泥等货物为主的湖北分公司在今年的营业额从每月140多万元减少到每月110多万。
《意见》指出,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加快形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管理体制,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门槛低,带来行业秩序混乱、经营不规范、大小物流企业鱼龙混杂,导致部分物流企业诚信缺失。投资回报率低,税赋重,也是影响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的瓶颈。”嘉铁咨询公司经理郝攀峰表示,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想要获得好的投资回报,必须抓好现代物流发展特点,引入新的发展理念,把握物流运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意见》中也呈现出一系列物流的黄金投资机会,“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规划和建设,提高粮食物流现代化水平,推进粮食储、运、装、卸的“四散化”,加强粮食物流通道建设,推动粮食散运进川,加快发展散粮铁水联运。”
“这一切都给物流企业投资冷链物流等农产品物流提供了机遇。”深圳市亿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南区投资总监林泽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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