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及其他 > 正文

陕西物流业新政出台

发布时间:2012-10-25 10:46:42 城市经济导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出台之后,各地的实施细则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而在经济增速减缓的大背景下,物流业成本过高,体制制约等问题显得尤其突出。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外界发布《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2]88号),从十个方面提出了22项支持陕西物流业发展的“新政”。

“从整体上看,陕西出台的这些措施比较务实,针对性很强。”西安朝华管理学院院长单元庄说。

单元庄曾经参与西安国际港务区、空港物流产业等多个项目的规划,“这次出台的一些措施很切中目前物流业的存在的一些制约问题。”

“这也是对先前出台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推进物流业发展的深化和补充。”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主任强晓安说。

减轻税费

“目前重点是突出解决物流业税费过重的问题。”在单元庄看来,税费过重是影响物流业发展,致使物流成本过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陕西此次实施的物流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首先提出了减轻税负的问题。”单元庄说。

他说,比如农副产品,体现在终端的价格中,流通成本占了其中的主要部分,“如果不解决物流成本过高的问题,经济的发展、物价的调控等都将受到很大的制约。”

“众所周知,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被广泛认为是企业在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重要的利润源泉,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强晓安分析认为,从宏观层面上看,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我国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水平都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第一条就指出,认真实施物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好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改革,用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落实物流企业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参加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扩大试点范围。

“同时,清理涉及物流业的各类收费。”陕西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由物价部门牵头,对涉及物流业的各类收费项目进行检查清理,从严控制出台新的针对物流业的收费项目。

《意见》同时要求,公安、交通部门在依法过程中,要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谨慎使用扣车、扣照、扣货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两业联动

“陕西的措施中内容非常注意结合陕西的产业特点。”单元庄分析说,《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物流业作为服务业,与主业进行融合,联动发展,符合目前的发展趋势。”

据悉,陕西鼓励陕汽、西电、龙钢等制造企业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分离物流业务,创新物流管理模式。引导制造企业逐步将整合后的部分或全部物流业务外包给专业物流企业。

同时,鼓励陕西通汇、陕西大件运输、宝鸡东运、咸阳林鑫等物流企业发挥设备、管理优势,加强与制造企业合作,鼓励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促进物流业向制造业的采购、配送、销售等环节渗透。

“两业联动需要大型的物流企业。”单元庄说,供应链物流的发展必定由业务模式齐全的大型物流企业主导,“供应链越长,制造业企业就越需要专业化、国际化的大型物流企业,陕西在培育大龙头物流企业方面,需要更大的力度。”

“凡是先进制造业发展发达的经济社会,必定需要同等发达的现代物流业、金融业作为支撑业态。”强晓安说,物流业和制造业联动发展的问题是现代化产业体系成型的必要条件。

多试点推进

“积极探索是此次《意见》的一个亮点。”单院长说,《意见》中多次提到了试点的相关内容,“物流业要想健康发展,创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减轻物流企业负担方面,《意见》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参加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扩大试点范围。

在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标准化建设方面,《意见》指出,加快推进西安国际港务区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探索应用创新模式,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的智能物流园区。

在两业联动方面,《意见》指出,将在西安、宝鸡、汉中等地积极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试点。

同时,将加快推动适合物流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抵押、仓单质押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需要探索和创新。”单元庄说,比如要实现两业联动,就需要考虑产业布局和政策导向的因素,要研究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的成熟商业模式。“不论是在规划上、政策上,还是节点建设上、税收上都要有所突破。”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