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财政部 > 正文

公路甩挂运输试点最高可补千万

发布时间:2012-05-22 09:54:43 北京商报

近日,财政部发布《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甩挂运输补助标准,若该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亿元则采用定额补助,甩挂作业站场按照50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若项目总投资小于1亿元,则采用比例补助,其中,甩挂作业站场建设或改造、牵引车购置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或改造按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总额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

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车辆购置税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资金,该部分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纳入甩挂运输试点的运输企业和站场经营企业。

所谓甩挂运输就是带有动力的机动车将随车拖带的承载装置,包括半挂车、全挂车甚至货车底盘上的货箱甩留在目的地后,再拖带其他装满货物的装置返回原地,或者驶向新的地点。此前,交通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表示,将开展甩挂运输试点。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