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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3 14:46:55 标准化工作部

联合会各部门、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67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2019年初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以及联合会印发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2021年团体标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周期

(1)2021年团体标准项目可按需求随时申报。

(2)中物联标准工作部原则于1月、4月、7月、10月对前一季度申报的标准项目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估,并发布季度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标准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的标准项目按照所属的专业领域,应由联合会相关分支机构或部门牵头组织并进行申报。无相关分支机构或部门牵头的标准项目,应与中物联标准工作部沟通后再由发起单位申报。

(2)申报的标准项目需有同一专业领域至少五家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会员单位联合发起,须对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性、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了必要的前期研究;

三、申报的方式

申报单位可先登录“物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选择“团体标准”进行申报(网址:http://wlbz.chinawuliu.com.cn),初次申报的应先注册(申报单位应保留好注册号与登录密码,以便之后系统的登录)再申报,联合会分支机构或部门已注册过的请通过原帐号登录申报。

四、提交的文件

通过初审的标准项目请交以下纸质材料:

(1)《标准项目建议书》(加盖公章)

(2)《标准提案》(标准提案的编写宜符合GB/T1.1-2020的要求)

(3)《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与联合会分支机构或部门所开展的工作相结合。内容至少应包括:标准解决的实际问题,发布后将通过联合会分支机构或部门如何实施标准,实施的思路及计划等)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双营路9号亿达丽泽中心311,邮编:100073

联系人:田 倩 83775671

李红梅 8377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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