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3 13:53:39
——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的理解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 贺登才
二О一九年五月七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6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十四条政策措施。这是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升级版”,为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必将成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助推器”。
一、《意见》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道路货运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服务行业,也是物流业基本服务功能。2018年全国道路货运量完成近400亿吨,货物周转量超过7万亿吨公里,分别占货运总量和货运周转量的四分之三和三分之一以上。公铁水空各种运输方式都需要通过道路运输接驳转运,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部门以及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道路运输畅通保障。目前,全行业经营业户约600万户,从业人员2000万人以上,运输服务年收入近4万亿元,供养人口接近一亿人。由此可见,道路运输业也是劳动密集、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和惠及民生、保持稳定的重要行业。
道路货运行业规模总量大、关联作用强,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道路货运行业提供高质量的运输和物流服务保障。道路货运行业也是最早进行市场化改革的经济领域,经过多年发展,为国民经济健康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生活保障做出了无可替代的重大贡献。但在过去高速发展时期累积的矛盾,如,经营主体分散、组织方式落后、运营效率不高、企业负担较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激烈、货车司机生产生活状况亟待改善等传统问题难以缓解,再加上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行业转型升级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需求增速下滑,运价持续下降的问题愈演愈烈。2018年,道路货运量增速较上年下滑2.7个百分点,公路物流运价指数下滑8.2%。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不足,资金、人工、用地等要素成本持续上涨,部分地区出现诚信缺失,恶意压价现象,行业发展陷入“低运价、低利润”发展的困境。
《意见》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战略意图,积极回应业界普遍关切。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物流业和道路运输业改革发展都有明确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物流业、道路运输业有关问题,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部门分赴各地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典型货运企业和个体司机的意见建议,摸清影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梳理了道路货运业企业和司机的政策诉求。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意见》,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总体战略部署,又针对性地回答了行业协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普遍关切。是一份找准“痛点”,疏解“堵点”,频现“亮点”的政策文件。
二、《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战略意图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综合治理”为原则,以加快建设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为目标,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意见》从改善道路货运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角度,提出了五个方面十四条政策措施。一是深入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主要任务包括:持续推进道路货运简政放权、改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便利货运车辆通行。二是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主要任务包括: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推进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三是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主要任务包括: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应用先进货运车型、严格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四是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主要任务包括: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切实维护货车司机权益。五是提升货运市场治理能力。主要任务包括:依法打击车匪路霸、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加强运行动态监测。十四条政策措施,40多个政策点内容精练、措施具体,为下一步改善道路货运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政策保障。
《意见》调研基础扎实,政策思路清晰,充分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八字方针。
一是“巩固”降低物流成本成果。近年来,国务院持续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运输费用出现了结构性下降。《意见》提出,进一步推动落实普通货车异地年检年审;进一步规范港口涉及道路货运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完善城市货运车辆通行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等。这些措施的出台有利于巩固物流降成本成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增强”货运市场主体活力。《意见》提出,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引导小微货运企业联盟合作,鼓励大车队模式创新,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特别是对已经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普通货运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增设经营网点无需再申请办理报备手续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企业释放创新动能。
三是“提升”货运车辆装备水平。《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鼓励发展中置轴汽车列车、厢式半挂车,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物流园区、产业园、配送中心等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设施。这些措施旨在促进装备升级改造,提升运力供给质量,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
四是“畅通”货运行业良性循环。《意见》提出,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通过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依法打击车匪路霸、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有利于培育健康稳定的从业主体群体。此外,鼓励货运车辆电子电路运输证和ETC“两卡合一”,加快推广货车不停车收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再加上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年内基本取消,将有利于消除道路“梗阻”保畅通。
三、《意见》符合行业企业发展实际需要
《意见》以解决货运企业和个体司机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营造发展环境为导向,积极回应业界诉求,提出了一批行业期盼的政策措施。以下十个方面,应予特别关注。
一是进一步推动普通货车跨省异地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意见》提出,2019年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网上办理。目前,普通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已得到落实。近日,交通运输部出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加快网上异地年审的工作部署,有望在年底全面落实。对于普遍存在异地经营情况的道路货运企业,该项政策的落实能大幅降低审验成本,节约审验时间,必将增强货运企业和个体司机的获得感。
二是优化道路货运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办理手续及流程,推广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发票政策。目前,国务院正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同时,按照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交通运输部对12项改革事项逐一细化改革举措。对于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提出将优化准入服务,依托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网上许可审批服务平台,鼓励申请人通过网上平台申请许可证。这将有效便利道路货运登记注册和许可办理。随着工商、税务和货运资质获取等政策的落地,将为互联网平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清了资质合规障碍。
三是便利货运车辆通行。《意见》提出对符合标准要求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首批22个创建城市名单已经出炉,各项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主要任务是优化完善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加快标准化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建设城市货运配送节点网络、推进城市货运配送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和引导和鼓励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创新。公安部交管局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明确表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优化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措施。同时,要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少限行或不限行。这些措施的出台和落实必将缓解制约货运企业发展的城市配送车辆进城难问题。
四是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随着交通运输部四批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告一段落,下一阶段重点是鼓励创新普通货车租赁、挂车共享等新模式。《意见》提出,加快培育道路货运龙头骨干示范企业,鼓励提供优质干线运力服务的大车队模式创新发展。目前,在零担货运、冷链物流、无车承运等细分市场已经涌现了一批规模雄厚、运营规范的优秀企业。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正在推进星级车队示范工程。通过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强化车队管理,有效提升运输效率,引导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五是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意见》提出加快制定出台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及运营服务规范,规范“互联网+”车货匹配平台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排除和限制竞争、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等垄断行为。目前《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明确了网络货运平台的相关责任和监管要求,行业期待尽快出台和落实。
六是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应用先进货运车型。《意见》提出,细化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鼓励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对中重型柴油货车、高耗低效非标准的汽车列车及罐车等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的,给予适当补助。这将为中重型柴油货车、高耗低效非标准的汽车列车及罐车的市场化退出奠定重要基础,行业期待财政配套政策尽快出台。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开展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取得了成功经验,也面临一些政策问题,亟待予以研究解决。
七是严格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全国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工作顺利推进,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治超工作全面推广,公路治超执法趋向规范。《意见》提出,在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全面安装电子抓拍系统,加快推进车辆信息、执法信息交换和共享。并将规范治超执法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加强执法监督考核。这为下一步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奠定重要基础。目前,全国治理超限超载取得阶段性成果,特别是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专项治理工作急需明确治理预期,以回应业界关切。
八是推进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线上线下及异地从业考试。《意见》提出,2019年实现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网上办理,为司机提供便利措施。同时,《意见》要求,实行差异化道路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2018年,交通运输部印发《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取消道路运输驾驶员2年为一周期、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积不少于24小时的管理制度,对于诚信考核周期内无记分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不再强制实施继续教育,由道路运输经营者履行对其驾驶员继续教育的主体责任。通过实行区别化的诚信考核记分学习教育制度,切实减轻道路运输驾驶员负担。
九是切实维护货车司机权益。《意见》提出,道路货运企业要依法与其雇佣的货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保障货车司机劳动权益。目前,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正在开展“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希望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的工作休息环境和条件。此外,《意见》提出,指导各地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停车广场照明设施和公共场所监控设施配置等,重点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停车场等区域治安管理,特别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和偷盗车辆燃油及货物等违法行为,可为货车司机创造更加安全可靠的停车休息环境。
十是推进道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安全事故等相关信息跨部门共享,加大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的惩戒和定向监管力度。目前,信用监管已经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运输失信对象提出惩戒办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影响包括方方面面,加大了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强化了监管威慑力。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作为行业社团组织,一直以来坚持服务于政府、行业、企业,致力于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在《意见》起草酝酿过程中,我们受交通运输部委托,组织了网络调查和实地调研,开展了重点物流企业座谈交流,集中业界诉求,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要求,继续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协助政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在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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