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专区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联合会快讯 > 学会工作 > 正文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15:23:17 科技信息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总工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道路货运行业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基础性服务业,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我国道路货运行业从业人员超过2100万,占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总数的70%以上,长期以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营造关爱货车司机的社会舆论氛围,展现货车司机风采,提升货车司机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7〕141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好地满足货车司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将开展“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作为推动道路货运行业思想政治引领、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际,发掘宣传货车司机群体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传播行业正能量,树立行业好形象,提升货车司机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逐步形成全社会关爱货车司机群体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主办,活动组委会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交通报社组成,负责统筹活动的组织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交通报社。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工会组织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好“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 
三、推选标准和范围 
    (一)推选范围。面向全国道路货运行业司机,从业5年及以上,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及犯罪记录,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二)推选标准。所推选的货车司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安全驾驶。能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具有较长的安全行车里程,没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2.诚信驾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货物安全完好和及时送达;维护行业形象,拥有职业荣誉感,“信用交通”网站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文明驾驶。文明礼让行车,乐于助人,具有社会责任感。 
    4.专业驾驶。熟知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具有熟练的安全与节能驾驶技能,掌握基本的货物装卸保管、车辆维修、应急救助等常识。 
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在驾驶工作岗位中有突出事迹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突出成绩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获得驾驶技能类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发明创新者可优先推荐;累积安全行驶里程长,完成货运订单量多者可优先推荐;受到地方政府或企业嘉奖或媒体报道,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者可优先推荐;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 
    (三)推选方式。推选活动采用司机或企业申报,行业管理部门会同产业工会推荐和行业协会推荐的两种方式。 
    1.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要开展广泛宣传,组织当地企业、货车司机积极参与推选活动,推选的候选人材料要经审核后汇总至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工会组织评选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要积极组织开展推选活动,并按照推选标准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认真审核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安排 
    推选宣传活动从2018年4月开始,至2018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活动推广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中央、行业媒体“走进货运企业,走近货车司机”联合采访活动,深度挖掘推荐候选人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货车司机的舆论氛围;发布致货车司机的慰问信,传递关爱,提升司机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开展“生活,在路上”小视频征集活动,让货车司机直接参与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关注新时代货车司机的生活与工作状态;开展“卡车司机节”现场活动,邀请货车司机体验“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送爱心,全方位关心关爱货车司机。 
    (二)遴选推荐阶段。2018年7月,各地根据通知要求开展遴选,按照推选宣传的标准确定初步候选人,原则上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工会组织推选的候选人不超过10名,行业协会推选的候选人不超过20名。候选人要填写“最美货车司机推荐表”(见附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宣传评审阶段。2018年8月至9月,活动组委会根据推选标准,组织行业内外专家从推荐人选中,选出100名“最美货车司机”,在《工人日报》《中国交通报》《人民公安报》以及中国工会网、中国交通频道、中国交通新闻网、中国交通报官方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上,集中宣传展示100名司机的优秀事迹,并设置网络投票进行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分、网络投票、媒体评分、诚信指数等指标,优中选优,评选出十大“最美货车司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特别优秀的人选,由所在省(区、市)在集中表彰时,优先作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表彰对象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对象。 
    (四)联合发布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审定“最美货车司机”和推选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在全行业广泛宣传货车司机的先进事迹,并组织新闻媒体对先进人物进行持续深入的采访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活动对提升行业软实力、树立道路货运行业良好形象、推动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推选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二)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各相关单位要把推选宣传活动作为宣传展示道路货运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微博、微信、网络平台等媒体以及无车承运人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做好组织发动和推选宣传工作,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感动行业、感动社会,汇聚强大的正能量,提升推选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依法合规,统筹推进。要秉承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推选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推选活动的权威性,提升行业先进典型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要把“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与相关交通运输行业优秀人物推选宣传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让货车司机先进典型的形象熠熠生辉。 
六、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孟文戟,电话:010-65293400;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马继飙,电话:010-66263170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公路运输工作部 刘鸿志,电话:010-68591458; 
    中国交通报社 王珍珍,电话:010-65293641,传真:010-64252614。 
    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hcsjby@zgjtb.com;纸质推荐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13号楼中国交通报社,“最美货车司机”活动组委会,邮编100011,请注明“最美货车司机”选树活动推荐材料。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8年4月24日

 


点击下载最美货车司机推荐表(20.1 KB)

 

相关阅读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