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推荐性物流国家标准批准发布
发布时间:2017-10-16 14:36:54 标准化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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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4日,国家标准委发布【2017】年第26号公告,批准发布425项国家标准。其中,由全国物流标委会归口的《汽车整车出口物流标识规范》《平托盘最大工作载荷》《托盘共用系统木质平托盘维修规范》《 托盘共用系统管理规范》《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 性能确认技术规范》《非危液态化工产品物流突发事件处理》《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逆向物流通用服务规范》7项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1.《汽车整车出口物流标识规范》规定了汽车整车出口物流标识的一般要求及制作、张贴的内容。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出口物流的标识。
2.《平托盘最大工作载荷》规定了在已知有效载荷条件下,针对不同作业环境下新的平托盘,确定其最大工作载荷的方法。标准适用于物料搬运平托盘的最大工作载荷的确定。
4.《 托盘共用系统管理规范》规定了托盘共用系统运营管理的基本框架,规范了托盘共用系统的服务保障、共用托盘的通用要求、作业和运营管理信息平台的基本要求。标准适用于托盘共用系统的管理。
5.《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规定了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操作要点。标准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6.《非危液态化工产品物流突发事件处理》规定了非危液态化工产品物流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种类、应急准备、监测、应急处置和纠正预防。标准适用于提供非危液态化工产品物流服务的企业,逆向物流服务作业也可参照执行。
7.《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逆向物流通用服务规范》规定了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逆向物流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评价及持续改进。标准适用于提供逆向物流服务的企业,非危液态化工产品的其他物流服务作业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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